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日前,宁夏隆德县人民法院对以丁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丁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去年8月,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督导、协助下,固原市公安局组织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泾源县丁某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过近一年艰苦侦查,该案被移送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丁某等人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丁某为首的组织、领导者,以鄢某、禹某等为骨干成员,马某、苏某等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恶犯罪组织。该组织在泾源县当地采取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进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禹某、鄢某等19名团伙成员分别获6个月到14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