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一个以郑国元为首的特大黑恶团伙,自1993年以来,先后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等地犯下强奸、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火并滋事和设局聚赌等罪行,涉各类刑事案件628起,涉案金额300多万元。2003年6月26日,莆田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2003年7月3日,该团伙主要骨干林国生被抓捕归案,紧接着专案组成员又连续出击,先后在山东、福建永安、广西、莆田等地抓获郑国元、刘朝勇、肖华等14名团伙主要骨干,彻底摧毁了以郑国元为首的黑恶团伙。至目前为止,该黑恶势力团伙已有27名主要骨干被批捕在押。
7月23日,莆田检方对该特大涉黑团伙在押的19名被告人分别提出18项指控。经莆田中院审判,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头目郑国元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该犯罪团伙主要骨干刘朝勇等19名也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5年。
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昔日横行霸道的“黑帮”头目郑国元被审判后当庭后悔落泪
以郑国元为首的黑恶团伙从形成到成势再到被警方打击摧毁,历时10年之久。
1993年,郑国元还只是一个跟在别人后面充当“打手”和“马仔”的小角色,然而自1994年开始,郑国元却因心狠手辣而“声名鹊起”。
1994年1月,郑跟随他人到莆田县黄石镇讨取赌债,从别人手中夺过枪支,当场开枪打伤一人。当年2月,郑又在城厢驾车持枪,公然在市区街道追杀徐庆华等人,直至徐无处躲避冲入莆田市某机关大院才罢休,至此郑显出了“凶狠、残忍”的本质。1998年,因涉枪伤害被批捕在逃的郑国元投案自首,当天投案竟当天被取保,后被判刑两年却没有被收押投牢。郑从此“声名鹊起”,追随者越来越多,他也就更加有恃无恐,为非作歹并称霸一方。到被摧毁前,这个黑恶团伙主要成员达30多人,其他分散型追随者估计不下20人。
据莆田警方介绍,郑国元团伙兼具黑社会性质和恶势力团伙性质,团伙内部等级森严,有明确的“帮规条约”,有一定的装备设施和一定的经济来源,并有一定的“保护伞”。该团伙头目是郑国元,主要骨干有刘朝勇、肖华、林高敏、林国生、林德煌、唐树苗、胡金堂等人,他们各自负责一摊,并直接归郑指挥,其各自手下又网罗了一批“马仔”和打手。各摊之间不得横向互相探听了解情况,每次作案,参与的“马仔”和打手不与郑直接接触。同时团伙内有明确的“帮规条约”,如规定一人出事,不得供出其他人,否则将被“严处”,一人若被抓,团伙想办法打通关系减轻罪行或放出,费用不仅“报销”,被关押期间还“照付工资”。团伙有一定的装备设施,拥有小车、面包车各一部以及手枪1支,来复枪3支,马刀、狗炸等一批作案工具。
为使团伙存在并“发展壮大”,该团伙通过设局聚赌、收取各类保护费、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敛财300多万元。在为团伙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郑还处心积虑地寻找“保护伞”。警方称,个别干警与郑国元及其团伙骨干过从甚密,公开进出各类复杂场所,客观上为郑国元团伙起到保护作用。
涉枪火并故意伤害
2000年12月的一个晚上,为垄断猪皮、猪内脏收购,“黑帮”头目郑国元获悉猪皮贩子陈某在城厢区古罗马迪吧玩时,即纠集刘朝勇、林国生等人,后又召来林建清、陈天贵、林伟、黄剑青(均另案处理)等歹徒,携带来复枪、西瓜刀、镀锌管等作案工具到迪吧。在迪吧门口,“黑帮”成员发现陈某在门外送客,即上前把受害者陈某抱住,当陈某跳下花园欲逃走时,刘朝勇、林国生等人围追上去,用西瓜刀、镀锌管对陈某进行砍打致伤,而后郑又指使手下将陈某丢弃到镇海开发区。
2000年9月19日,“黑帮”成员肖华、方家福、林建清及同案人曾德峰、林龙腾、石瑞锦(均已判刑)、陈天贵、林顺来、“阿弟”(均另案处理)等人,携带一支单管猎枪、多把西瓜刀乘坐两辆“的士”往仙游县郊尾镇,欲“收拾”与同案人曾德峰有纠纷的苏某发。在三郊线西山路段岳帝庙附近,该团伙成员持枪朝被他们误认为是苏某发的被害人苏某良的身上连开4枪,致使苏某良受伤致残。
收保护费强迫交易
2003年2月下旬,郑国元获悉枇杷外运生意挺赚钱,就指使刘朝勇、林德煌等多次打电话给东圳路段旁的一货运站老板徐某,要求参干股。遭到拒绝后,郑威胁徐某,“如不让参股,你货运站的生意就别想做。”徐某迫于无奈让郑国元参干股50%。得逞后,郑派爪牙郑水浪等人到货运站参与“经营和管理”,轻易就从徐某处“拿走”3万多元。
警方查明,自1995年以来,以郑国元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先后以非法手段强行收取荔城区新度镇禽苗出售保护费、黄石镇三清片蔬菜交易保护费、莆田枇杷外运保护费、天九湾公路客运保护费以及黄石、笏石游戏机店、发廊等保护费,共达100多万元,先后致6人受伤,财物被毁价值30多万元。由于黑恶势力的非法操纵和强行介入,仅新度禽苗业外销市场因成本提高,竞争力下降,先后丧失漳州、南平等6个地区的市场份额,经济损失就多达200多万元。
敲诈勒索强奸妇女
1999年3月至2003年7月间,“黑帮”团伙在莆田市天九湾停车场和农机公司门口等地,非法设立“的士”停靠招客点,对来往的“的士”司机采用威胁、砸车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连续4年长期敲诈40多部“的士”,每部车每月被强行敲诈700元,稍遇反抗便打人砸车。4年间,共敲诈“的士”司机钱财多达30多万元。
1999年初,“黑帮”头目郑国元伙同郑炳章、郑仁洪(另案处理)共同策划垄断莆田新度鸭苗外运生意,由同伙郑炳章、郑仁洪负责在荔城区新度统一发货,团伙成员林永忠在三明永安收货,从中收取保护费每筐3元至5元不等。2000年7月间,新度鸭贩郑某因不服欲独自发鸭苗到永安被郑发现,郑即纠合胡金堂带一批人马到郑某暂住地,把郑某家房内家具砸坏,把正在装车的鸭苗掀翻,迫使郑某求饶屈从。经查明,自1999年初至2003年5月止,鸭贩郑某强、彭某和连某等6人等被敲诈8万多元。
2002年8月9日晚,郑国元与团伙成员胡金堂、方家福、林德煌等人在城厢区一酒店包厢饮酒取乐,后郑打电话给黄某敏,让其带上一单位女员工小桂(化名)到包厢一起喝酒。至次日凌晨1时左右,郑见小桂不胜酒力,就借口带她吃夜宵,把小桂骗进一酒店客房部一房间内,采用暴力手段把小桂奸淫。不甘屈辱的小桂报案后多次受到郑国元团伙及其他人员威胁,慑于郑的淫威,小桂举家出外躲藏1年多。
寻衅滋事设局聚赌
以郑国元为首的“黑帮”素以“残忍”著称,经常在荔城、城厢一带及公共场所等地寻衅滋事,动辄大打出手。1996年,原莆田县华亭镇王某、徐某等合资购买了8辆中巴车设立客运公司,在莆田汽车站专营莆田至华亭客运生意,后因该公司与另一家客运公司发生纠纷,就找到郑国元,要求郑派人到莆田汽车站“看看”,寻求保护。郑满口应允的同时定出了每月高达5000元的“保护费”,并叫团伙成员胡金堂等人到车站转悠了两三天。但到2000年7月,郑和手下一群人来到该公司,开口就要5万元的“保护费”,并指使团伙骨干刘朝勇、肖华、胡金堂等人在路上拦截该公司客运中巴车,殴打司机并砸车。同年12月5日晚,该客运公司股东徐某、吴某等人到镇海欲找郑求情,在路上遇见后反遭郑国元、肖华、胡金堂、林国生、林国忠等人殴打,被迫三日后交纳了35000元“保护费”,最终迫使该公司无法营运而解体。
2000年2月,郑听同案人唐谢苗(另案处理)说控制垄断黄石青浦菜场会从中渔利,即通知菜贩到镇海“开会”,强调要收“保护费”,每袋3至5元不等,同时指使刘朝勇、肖华、欧国水等到菜场控制蔬菜外运,在324国道福厦公路莆田至福清路段对运菜车辆进行拦阻,采用威胁等手段胁迫司机和货主把蔬菜运到指定地点进行销售,并因此与原已垄断该菜市场的黄某明犯罪团伙相冲突,导致两个团伙持枪火并,误伤他人,造成1死2伤的严重后果。
郑国元团伙还先后在城厢、荔城等地开设赌场,收取场地费,放高利贷等,从中非法牟利100多万元。2003年4月至6月份间,郑国元、刘朝勇、黄祖国、郑秀华(系郑国元姐姐)及同案人林某山、林某明、周某强、唐某青、林某飞、翁某鹏(均另案处理)等组成赌博公司,在荔城区黄石镇清前村开设赌场,公开聚赌,纠集赌徒林某细、吴某龙、沈某文和林某祖等数十人用扑克牌赌“三十二翻”进行赌博,从中渔利,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深入调查深挖“黑帮”
2002年6月1日,莆田市区划调整,郑国元所在的镇海划归荔城区管辖。在接管荔城新区的治安后,荔城公安分局接到莆田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密切注视并掌握镇海地区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在适当时候给予彻底打击。根据莆田市委的要求,荔城警方多次乔装走访镇海辖区群众,内查外调,了解掌握群众传言中的镇海黑恶势力情况。
2003年4月15日,荔城区拱辰东圳路旁的一货运站发生一起一般的寻衅滋事案件。荔城公安分局局长吴文周在听取案件汇报后,结合平时调研掌握的情况,发现这不是一起偶然的刑事案件,涉案4名嫌疑人很可能就是黑恶势力团伙手下的“马仔”。为便于深入调查,吴文周找到相关领导和部门,请求特事特办,先行对4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和劳教。后经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和取证,终使涉嫌“2003?4?15”寻衅滋事的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依法执行逮捕和劳教,并从中掌握到郑国元黑恶势力的一些罪证,为摧毁该团伙奠定了条件。为彻底掌握郑国元团伙的主要罪行,荔城警方坚持内紧外松政策,从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7月初,经过近3个月艰苦调查,终于摸清和掌握了郑国元团伙成员的组成及主要罪行。
2003年6月26日下午,吴文周就初步掌握的郑国元黑恶势力团伙情况向莆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德金,莆田市公安局局长徐凡新进行专题汇报。会后,莆田市马上成立“6?26”专案组,由李德金任指挥,徐凡新任专案组组长,吴文周任副组长,并在全局范围内抽调6名精兵强将组成“6?26”专案组,集中住宿,与本职岗位脱钩,与家人和社会朋友暂停联系交往,集中精力进行秘密调查。
但郑国元团伙成员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对公安机关的行动嗅觉敏感。在该货运站寻衅滋事案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执行逮捕和劳教后,该团伙成员可能听到某些风声,十分警觉,经常秘密会面,商讨订立攻守同盟,团伙成员分散居住且不断变换落脚点和联系方式,防止公安机关监控。
顶住压力彻底摧毁
以郑国元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能存在长达10年之久,与其平时十分注意罗织与政府部门领导、政法系统部分人员的关系网有一定关系。据警方透露,2003年4月中旬,当荔城公安分局刚揪住“黑恶”团伙的尾巴时,就有某些领导和老板出面说情,请吃送礼,都被专案人员严辞拒绝。在其后的侦查和追捕过程中,专案人员也一直受到各类人情权势的干扰,但专案人员硬是顶住压力,把该案办成铁案。
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专案组决定将郑国元、林国生、刘朝勇等14名团伙主要骨干成员逐一编号排列,根据各人性格特点、在团伙中的地位及涉案情况,决定采取逐个密捕的办法。
2003年7月3日,经过严密追踪和精心布控,专案组成员迅速出击,在莆田选择一个相对偏僻地点,将团伙主要骨干林国生抓捕归案。经过突审,林国生妄图顽抗的思想堡垒被攻破,也正式撕开了郑国元团伙的犯罪黑幕,为全案顺利侦破打响了第一炮。
随后,专案组成员乘胜出击,抓捕其他团伙骨干。在抓捕刘朝勇时,专案组人员在一杉木场中埋伏,从晚上6时起守候到次日凌晨2时30分,任虫叮蚊咬,汗水湿透头发衣服,终把刘朝勇擒获。在抓捕郑国元时,有中间人找到专案组人员住宿的宾馆,赤裸裸地提出愿以30万元重金换取郑,遭到专案组人员严斥后溜走,专案组人员最终在山东将郑国元抓获。
2003年8月1日,专案组在三明永安抓获林永忠。至此,经过专案组人员不到1个月的连续出击,郑国元、刘朝勇、肖华、胡金堂、林国忠、林永忠等14名黑恶团伙主要骨干先后在山东、福建永安、广西、莆田等地落网,彻底摧毁了郑国元黑恶团伙,并最终使这些黑恶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
2004年7月23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对该特大涉黑团伙在押的19名被告人分别提出18项指控。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头目郑国元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该犯罪团伙主要骨干刘朝勇、林德煌、肖华等19名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案工具单管来复枪,马刀、砍刀等管制刀具予以收缴,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