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盛、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主犯盛福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文军等3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此,在中央领导的直接关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省市政法机关的合力打击,一个罪恶累累、民怨载道的社会毒瘤被摘除了。
长达76页的刑事判决书记载着犯罪分子的累累罪行:从1995年12月至2002年4月的8年间,先后在潼关金矿一带实施各种犯罪29起,殴打群众近百人,在潼关犯下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给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什么原因使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能为非作歹长达8年之久?近日,记者通过采访揭开这一谜团。潼关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坐大成势,称霸一方,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其中管理职能弱化、打击处理不力和个别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记者在潼关采访时了解到,枪支、炸药泛滥是当地涉枪涉爆案件突出多发的最主要原因。潼关县每年炸药用量平均为3000吨,最高达5000吨,雷管450余万枚。1993年以来,仅公安机关收缴销毁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就达2000多枝。10年来,潼关县共发生爆炸案件达40起。1995年以来,盛福会先后非法持有枪支5枝。拥有枪弹爆炸物使这个黑恶团伙有恃无恐,恣意妄为。8年中,盛福会、李文军等人先后持枪械和爆炸物品作案达7起,驾驶警车作案6起,却始终没有人收缴这些枪支和爆炸物品,更没有人追查这些枪支、爆炸物品及警车的来源。
记者调查发现,少数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安民警在各金矿暗中入股,获取利益,实际上已结成利益共同体,明里暗里对非法矿主起着庇护的作用;个别民警权欲熏心,私欲膨胀,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进人把关不严,一些政治、文化素质不适合公安工作甚至有劣迹的人也进入了公安机关,造成警员素质不高;公安机关罚款任务重,潼关县最多一年曾达到700万元,直接导致了执法不严现象屡禁不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司法干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罚代刑、以罚代劳、以罚代戒,使打击、管理职能弱化,对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黑恶势力团伙为寻求庇护,逃避打击,千方百计拉拢、利诱、腐蚀国家干部和政法干警。原潼关县公安局长、刑警队队长及个别派出所所长,原潼关县法院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等人相继栽倒在了犯罪分子的金钱面前。
1995年,李文军为了争夺矿产资源,伙同盛福会等人第一次大规模组织人员开始进行有目的的犯罪活动,打伤多人,群众对此异常愤怒与震惊,要求公安机关严惩犯罪分子。而李文军动用所编织的关系网,找到了潼关县太要派出所原所长张会民、老虎城村原书记成英杰、潼关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丁叔亮等人,先后出资70多万元用于打通各种关系,赔付伤者医疗费,给公关机关交纳保证金。就这样,一起震惊潼关地区的恶性案件,在李文军的“运作”下,不久就不了了之了。
此后,盛福会、李文军更加有恃无恐,气焰嚣张,投靠他们的不法分子也越来越多,成为潼关名副其实无人敢惹的恶霸。
2000年5月,潼关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在麻峪检查时,该局林政股股长辛卫星发现盛立业、杨红武(在逃)在未办理山林征用手续的情况下开山钻矿,即扣押了其风钻。盛福会帮其向辛卫星要风钻未果,恼羞成怒地指使任西宁、盛立业、杨红武等三人去教训辛卫星。5月21日,当辛卫星被骗到潼关县城雅园宾馆大厅时,遭到任西宁等人毒打,任西宁持茶几上的瓷烟灰缸朝辛头猛砸,致其颅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辛卫星的身体损伤为重伤。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潼关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张军办理辛卫星被伤害一案时,在明知盛福会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故意拖延不办,欲使案件不了了之。案件受理过程中,张军既不做调查取证,又故意不给受害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也没有积极抓捕涉案人员,还私下授意盛福会和受害人调解处理,致使这一重伤害案件一直未得到依法处理,盛福会等人也未得到及时打击。
正是有了这些“保护伞”的怂恿和庇护,才使得盛、李一伙更加肆意妄为。几年来,盛、李一伙组织实施的8起犯罪案件,潼关县公安局所属办案部门皆立案查处,但都没有依法处理,客观上放纵了犯罪。
由于打击不力及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助长了该犯罪组织的嚣张气焰,给潼关一带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正是有背后的那些保护伞靠着、罩着,才使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潼关存在了整整8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