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黑老大是谁?实拍河南洛阳黑老大被抓全过程
公安部牵头“办”洛阳“黑老大” 身犯13宗罪
王跃峰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550万元
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洛阳润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跃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经过省公安厅抽调专门警力组成的专案组进行侦查和检察机关起诉,该案终于有了结果。昨日,省公安厅传来消息,近日商丘梁园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3项罪名,依法对王跃峰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550万元,其他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抽六市精干警力上案
据介绍,该案件是由中纪委于2008年4月23日交办、公安部牵头、省纪委指挥、省公安厅承办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为侦破此案,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专案指挥部,抽调郑州、洛阳、新乡、商丘、南阳、许昌等市干警上案,指定商丘市梁园区公安分局管辖该案,对王跃峰团伙涉黑犯罪一案进行侦查。
专案指挥部先后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行程17万余公里。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将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作恶手段多端罄竹难书
王跃峰涉黑团伙成员全部到案后,省公安厅专案组人员经过长达半年对该团伙成员进行审查,王跃峰涉黑团伙的犯罪事实全部暴露出来。
2006年9月,偃师市的陈某和刘某因采矿发生争执,陈某以开矿利益与王跃峰分成为条件,请王跃峰出面摆平此事。王跃峰见有利可图,伙同于龙威胁刘某,让刘某退出开采。王跃峰并安排于龙等带领20多人携带砍刀、木棍等前去“护矿”。由于没有收到预期的利益,王跃峰指使于龙等威胁陈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一天晚上,王跃峰等人在洛阳市某酒店门口见有人打架,即去围观,与正在打架的刘某、张某等发生争执,引起厮打。为找回面子,当晚王跃峰指使娄光平带领二三十人持砍刀、钢管等凶器赶到现场报复。由于当晚没有得逞,次日,王跃峰指使娄光平等持猎枪、砍刀等凶器到张某的单位报复,吓得刘、张等人外出躲藏20多天,后托人从中说和,赔给王跃峰人民币3万元。
2004年4月份,许某、李某等人在栾川县合伙开矿,开采过程中当地村民杨某、梁某等也投资开采,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开矿受到阻挠,许某有意把矿卖掉。王跃峰了解情况后,见该矿有利可图,欲低价购买。由于王跃峰出的价钱太低,许某不同意卖矿。王跃峰便指使他人威胁许某。2004年11月,王跃峰以370万元的价钱强行将该矿买下。事后,王跃峰支付许某260万元后不再支付。许某去世后,许的妻子多次到洛阳找王跃峰要钱,王跃峰给了许的妻子10万元后伪造一张矿山罚款单,以剩余欠款支付罚款为由拒不支付所剩的100万欠款。之后,王跃峰以750万的价格迫使杨某购买此矿,王跃峰非法获利480万元。
此外,王跃峰犯罪团伙还开设赌场,大肆非法敛财。2001年至2007年王跃峰的润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逃税4500多万元。
据王跃峰犯罪团伙成员张泽清供述:“从认识王跃峰就知道他是黑社会老大,他通过办公司的形式逐步洗脱黑社会的名声。”另一名犯罪团伙成员于龙也称:“王跃峰在洛阳是呼风唤雨的人物,没人敢惹他。
法院查证认定13项罪名
2008年底,梁园区公安分局将王跃峰一案移送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根据梁园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梁园区人民法院查证认定王跃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3项罪名。
法庭认定,199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跃峰依靠经商积累和在政府、司法机关的一些特殊关系,笼络一批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洛阳市逐步确立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地位。1998年王跃峰成立洛阳润峰实业有限公司,后发展成为集团公司,形成了一个以王跃峰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王志强、张泽清、李玉坤、夏屹峰等11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张朝峰、李宏杰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同时,还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开设赌场、偷税、行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为巩固、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加之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使得王跃峰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较长的时间内猖獗。
11月27日,梁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对王跃峰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550万元,其他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