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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乌鲁木齐黑社会老大是谁,乌鲁木齐黑社会老大排名

7月25日,记者走近这支特殊的队伍,揭开乌鲁木齐市一系列“打黑”大案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打掉多个黑恶势力团伙

向债务人脸上吐口水、编造“婚外情”,讨债前先到派出所备案,证明双方因经济纠纷自愿到宾馆开房解决……为追讨债务,乌鲁木齐这家非法讨债公司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我被讨债人打了”、“我被人逼债,对方把我关在一家宾馆里,有专人看守我无法脱身……”2012年3月,乌鲁木齐警方先后接到多名受害人报警称,自己遭遇非法讨债。

警方经摸排调查了解到,这是一个专门以暴力强收“债务”、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王某2001年曾因讨债绑架他人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2009年底,王某以妻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实际上是非法讨债公司,王某则是公司的幕后老板。

“公司”成立后,王某和妻子马某纠集有前科的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先后为多家租赁站私营业主收取“债务”。该组织有严格的组织分工和严密的组织纪律,通过非法手段疯狂敛财,对债务人及其家人造成了很大心理阴影。该犯罪组织曾在乌鲁木齐的收账行业内“威震一方”,基本上垄断了乌鲁木齐市租赁行业的所有讨债业务。

很多包工头收不回欠款,不找公安部门,也不找法院。他们中间流行一句话,“有啥债务直接找王某,他很快就能帮你解决。”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组织采用暴力手段逼迫债务人(受害人)偿还债务,其中软暴力手段最为明显突出。

由组织成员冒充债权人公司的员工,在公开场合撕扯受害者,在纸上写上受害人名字让其举着牌子在人多处行走;一些女性组织成员则向受害人脸上吐口水、撕扯对方上衣、头发,甚至以婚外情的理由对受害人进行谩骂、侮辱;在冬季向受害人衣服里浇凉水,虐待体罚受害人,让其长时间站立,并加以威胁、恐吓。

王某多次给组织成员受命:“你们打债务人时尽量打他们的肚子,这样不容易验伤。”

该组织在收账时,还专门安排女性成员打击受害人的脸部和下体,以暴力手段控制对方人身自由,强迫受害人写“自愿与组织成员同住宾馆”的说明。在宾馆内,组织成员对债务人进行殴打、侮辱、谩骂,或派专人看守,禁止受害人离开,直至对方还钱或找到担保人。

王某和马某对该组织采取组长制管理,组长为该组织的骨干人员,分为钓人组、谈判组、打人组、跟人组四个小组。王某为每个组提供车辆,该组织将收账款的30%作为组织酬劳,30%内的60%归公司所有,剩余的40%分给组员,组员的工资由组长发放。

王某以其所掌握的法律常识,经常对团伙成员进行培训,以便在非法收账过程中逃避法律制裁。

该组织还制定了明确的组织纪律:禁止组织成员相互透露收账金额;禁止相互透露收入,在外收账时要随时给组织汇报情况,不能擅自做主使用暴力手段,组织成员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不能打乱上级的安排,否则扣除100元。如和债务人去宾馆开房间不能少于两人,必须先去派出所备案;必须用债务人的身份证开房,以免债务人报警产生麻烦;新加入成员由王某亲自审核,如和警察有关系,禁止加入该组织。

截至案发时,该团伙为乌鲁木齐百余家租赁站非法讨债。自2009年至案发,团伙成员共对8名被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最短时间为26小时,最长达12天,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摧残。2012年10月2日,警方掌握了王某等人犯罪的确切证据后,展开抓捕行动,共抓获25名嫌疑人。目前,涉案的25名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打黑”专业队伍成立至今,已破获4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每年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15起左右。

遭遇威胁利诱是常事

记者了解到,在办理涉黑案件过程中,民警遭遇各种威胁和利诱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在对王某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躲避法律制裁,使出了浑身解数。

民警在抓捕马某的同伙时,嫌疑人闻风而逃。后来,民警通过各种方式,最后将其逼到一间房子里。但马某将门反锁,说什么也不肯出来。后来民警不厌其烦地对其做思想工作,两个多小时后,马某才把门打开。在逃跑途中,马某把所有的钥匙都扔掉了,身上只带了两万余元现金。

看到民警冲上来,马某不慌不忙地掏出钱,冲民警喊道:“你们别抓我了,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

涉黑涉恶犯罪罪行深重,一旦定罪刑期动辄十年以上。因此,嫌疑人在归案前都会做垂死挣扎。

办案民警在对王某进行抓捕时,他多次威胁民警说:“你们是警察,我拿你们没有办法,但你们的老婆孩子要小心,等我出去以后有你们好看的!”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陈队长感慨地说:“这样的情景我们已经经历过很多次,面对各种诱惑,我们要做到毫不动心,面对各种威胁要理直气壮,以更强大的气势压倒犯罪嫌疑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与各种黑恶势力展开殊死较量。”

在困境中砥砺前行

涉黑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具有隐蔽性、长期性等特点,侦办此类案件的警力投入是普通刑事案件的很多倍。因此,“打黑”民警承受的辛劳程度、心理压力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人员。

“有组织犯罪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因人而异,在认识和定性等方面会有一些偏差,这类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法院成功判决,着实不容易。另外,案件之外的干扰因素也很多。尤其是黑恶组织,他们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关系,有一定黑恶的历史,打击此类案件,警方要花大量时间去做受害群众的工作。”陈队长说。

办案民警说,有组织犯罪的很多案件,警方在侦查初期,很多群众不相信公安机关能把黑恶组织打掉,因担心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不敢站出来作证,揭发他们的一些犯罪活动。

民警在办理苟某涉黑案件时,需要一位老人的证词,但屡遭“闭门羹”。经了解,老人在一家水果批发市场卖桃子,民警不放弃,经多次登门,跟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老人终于愿意作证,证言在法庭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据悉,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的案件,因犯罪嫌疑人多,案件时间跨度长,一个案件从接到报警到抓获嫌疑人最少要一年多时间。有时为了一个小小的细节,民警却要费尽周折,做大量的调查工作。

取证困难,是开展“打黑除恶”工作一个关键的技术问题。警方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多种情况:有的涉黑案件作案时间跨度比较长,找不到受害人;或是受害人本身违法不愿报警;有的害怕报复;有的不愿为警方提供证据,致使犯罪的事实难以查清,或是收集不到相关的旁证。

“我们接手一些涉黑案后,存在很多困难,比如,大多数嫌疑人对警方都有所察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大都受过打击处理,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审讯和取证工作都相当困难。另外,群众长期受黑恶势力的迫害,在配合工作上很难得到他们的支持。这些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难度。”一名办案民警说。

“黑恶势力是市场经济的毒瘤,是暴力践踏市场经济的祸首。‘打黑除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要打掉保护伞、撕破关系网、挖出黑后台。在侦办黑恶案件时我们会遇到各种阻力。面对黑恶势力的‘超常能量’,公安机关花费了超常的精力,采取了超常的措施,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对黑恶势力绝不能手软,要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打击。”陈队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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