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针对在校学生进行滋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作案成员12名,破获敲诈勒索案3起、寻衅滋事案1起。
今年3月,新平县公安局桂山派出所接到新平二中一学生报案,一名姓普的男子让其到新平二中向学生收取保护费,其不服从,普某等人便将其带至桂山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小山头的一条巷道内实施殴打致伤。接到报警后,新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抽调刑侦大队、桂山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经过专案组近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成功将普某、丁某、方某、杨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随着案件的不断深入,一个针对在校学生进行滋事、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现年18岁的杨某、方某和现年16岁的普某、丁某经常聚集在一起,并有层级划分,原系一名郭姓男子的小弟。9月,郭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新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杨某自称老大,并纠集了方某、丁某等之前发展的不少小弟。当月,杨某与到县看守所看望郭某为由,让方某和丁某找各自手下小弟凑钱。方某和丁某以同样的借口和自己编造的理由,分别让普某等十余人找自己手下的小弟凑钱交给自己。9月至今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方某、丁某、普某等人以收取“保护费”的方式先后让各自手下的小弟向学生收取“保护费”共计人民币4105元。同时,警方还查明,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丁某邀约人员在新平二中门口,无故将一名学生殴打致伤。经鉴定,该学生伤情达轻伤二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普某、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新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因未满16周岁,未采取强制措施,交由监护人严加管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