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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及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条例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赔偿。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构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等信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等级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南昌工伤赔偿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在南昌发生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死亡赔偿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供养亲属抚恤金继续由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供养亲属,或者一次性向经办机构缴纳,由经办机构定期继续支付。

注:计算时间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和父母计算到75周岁;未成年人计算到18周岁。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病历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办理地点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91-8810702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一)医疗待遇

1、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

(二)伤残待遇

1、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7个月

3、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

(2)二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5%

(3)三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0%

(4)四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5%

(5)五、六级伤残

在保留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0%(五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60%(六级)

(三)因工死亡的赔偿金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若该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2)其他亲属

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若该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8-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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