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集锦】

 一、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

1、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员工的自动离职,如果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自动离职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的8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因为职工旷工而扣其相应的工资,但最终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述两个标准。

二、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企业有权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只要企业制订的奖惩规定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据此企业就可以针对自动离岗人员适用惩处措施,如有解除合同的规定,亦可以适用之。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送达自动离职者本人。原劳办发[1995]179号《关于通过媒体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使其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媒体通知等。”因此在企业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应做好解除手续的保管工作。

如果职工累计旷工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天数,那么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公司规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此时还是需要对职工已经工作的时间发放工资,然后适当的扣下旷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完全不发工资的话,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离职时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吗?

离职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也要及时的支付离职员工工资。那么,此时的工资是指基本工资,还是包含了绩效工资、奖金等等?小编为大家带来“离职时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吗?”一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

离职薪酬发放,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没给发奖金合法吗?

公司薪酬制度是基本工资960+奖金1540,压一个月工资,我8月下旬提出辞职,但没到月底,领导同意也签字了。

网站律师解答:

属于违法行为。

奖金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应当发放。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你可以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签了合同,试用期内你必须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如何提出离职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那么要如何提出离职呢?离职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呢?针对以上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二、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的最终目的就是解除与现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其中涉及到的事比较多,尤其是法律问题。小编在此希望各位劳动者们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对抗无良老板。

怎么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

怎么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在试用期间辞职,但是很多都不太清楚要如何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离职手续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规单入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λ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间虽然还不算单位正式的员工,但是单位规定的离职手续也是要一一办理完成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离职手续的相关内容,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毕竟每个单位的离职手续都是不一样的。

用人单位没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有什么风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显著证明,就是 签订劳动合同,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在离职时要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有什么法律风险?小编整理了一则案例,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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