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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15〕198号)和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精神,现将灵台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 续贷网上远程办理从7月20日开始,现场办理8月2日至8月13日;首贷(含新生和在校生)8月16日至8月31日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工作时段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办理地点 灵台县教育局院内东侧平房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含高职、专科)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新生取最低档)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对于持有精准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的原建档立卡和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顶额办理。

(五)贷款期限

从2020年起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建议填10年以上(毕业可以提前还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约后不可展期。

(六)贷款利率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从当年9月起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利息,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在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如想提前还款可在每月15日前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提前还款或者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并在申请的期限内完成还款,否则将产生逾期记录。

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现场申贷资料以及档案留存资料

(一)首贷资料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原件(在开学须知中);

3.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参加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以及大学在校生首贷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个人承诺。

注意: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需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

(二)续贷(现场办理)资料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贷款人留存资料说明

办理中心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合同由家庭妥善保存备用;受理证明开学提交高校,学生务必于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贷款申请表获取途径

已参加高中预申请的新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准确地录入、提交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线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也可以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准确地录入、提交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线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同时还要在线提交困难认定申请,核对无误后在线导出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分别签名。

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录入、提交续贷申明和申请信息,在线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

四、办理流程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从2020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开通了续贷远程受理渠道(仅限于续贷学生,首贷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到合同)。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现状依然严峻,因此倡导续贷学生优先选择通过远程办理续贷,避免人员扎堆集中。对于无法远程办理的可以在约定时间内现场办理。

(一)续贷远程受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注意:如果弹不出二维码,可以选择刷新重试,或者更换浏览器尝试,或者另择时段登录提交。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二)现场受理

1.审核资料;2.扫描证件;3.签订合同;4.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五、贷款审核和发放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10月中旬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提交贷款资料,省级将逐人审查,通过者即可获得贷款;学生凭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督促学校最迟于10月10日前录入受理证明电子回执(未按时限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未成功的,后果自负),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收到回执后,于11月通过支付宝将贷款直接支付到学生所在高校。学生可随时登录个人支付宝账号或到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贷款支付情况。

六、现场办理要求

1.因启用电子设备进行合同签约,身份证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扫描识别,并且保证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仪器无法识别,在办理助学贷款时不能代替身份证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贷款申请表全部用A4纸打印,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姓名用字、身份证号要与原件完全一致。

3.在校生首贷和新生贷款,共同借款人必须选择能与学生本人一同到办理现场签订合同的一方。

4.贷款完成后,学生须妥善保管受理证明(受理证明下方有支付宝账户及登录密码)及合同(部分高校学生享受校内资助时须提供助学贷款合同),防止遗失。

5.当年专升本或攻读研究生的续贷学生,须在7月31日以前携带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资助中心做就学信息变更,未按时限要求变更的,将会因财政贴息到期而产生利息。

6.疫情防控: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所有现场办理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所有外地返灵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务必在办理贷款之日前14天回灵台进行居家观察,身体无异样后方可前来办理;续贷学生应尽量远程办理。

(2)现场续贷只允许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单独前来办理;首贷只允许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来办理,严禁其他无关人员陪同。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办理时必须出示“健康新甘肃出行码”,当显示为绿码时方可进入现场办理。

(4)所有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贷款时,必须排队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办理全程须佩戴口罩,办理期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7.续贷现场办理错峰安排:8月2日办理城区和中台镇;8月3日办理独店镇;8月4日办理什字镇;8月5日办理朝那镇;8月6日办理梁原乡;8月9日办理西屯镇、龙门乡;8月10日办理蒲窝镇、百里镇;8月11日办理新开乡、星火乡;8月12日办理上良镇;8月13日办理邵寨镇。

灵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1.助学贷款什么时间开始办理?

每年办理时段:续贷 8 月份上旬开始,首贷 8 月中旬开始。具体 时间以文件通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2.续贷远程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续贷学生今年起在要求的时间内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自主办理,无 需前往现场办理。办理程序为:①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②支付宝 实名认证;③学生在线系统查询;④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和盖章确认 并收到办理成功短信提示后,自主打印受理证明及合同即可。若需要 更换共同借款人,则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3.在我县高(职)中已通过预申请的新生,办理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提交查验学生录取通知书、收费依据(在入学须知中)、贷款申 请表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办理点只收取 贷款申请表原件。

4.已通过预申请的,如何获取申请表?

登录(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学生 在线服务系统先进行注册,准确录入个人信息、由本人核对无误后提 交申请,必须在线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一份(特别提醒:未经注册套打他人申请表无效!!),经学生本人签字,无需盖章!备全材料及 证件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点签订合同。

5.未参加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样申请办理?

未参加预申请的新生,除需按照第 4 条所述获取贷款申请表外, 还需要同时获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线如实准确录 入相关信息后导出打印认定表一份(特别提醒:未经注册套打他人认 定表无效!!),经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后,持本人和共同借 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录取通知书、收费依据(在入学须知中)、 困难证件原件,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点签订合同。只 收取贷款申请表和困难认定表原件。

6.在校生首贷需要什么材料?

对照第 4、5 条获取贷款申请表和困难认定表后,持本人和共同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收费依据(上学年收费凭证或高 校证明)、困难证件原件,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点签 订合同。只收取贷款申请和困难认定表原件。

7.贷款申请表、困难认定表上要盖公章吗?

不需要盖任何部门公章。贷款申请表须由学生签字,困难认定表 须由学生本人书写个人承诺,并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8.家长不会写字怎么办?能不能请别人代签名?

签订合同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首贷必须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 人亲笔签字,第三人代签无效。不会写字的家长需提前练习,才能保 证贷款成功。

9.续贷时共同借款人换人可以吗?

可以。共同借款人因故不便继续承担共同借款人责任的,贷款学 生本人与更换后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10.共同借款人有年龄限制吗?

共同借款人由父母亲以外的其他近亲属充当时,年龄必须在 25 -60 岁之间,即 1996 年 1 月 1 日以前到 1960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共同借款人是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

1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无息贷款吗?

不是。它是有利息的,学生在高校上学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 政贴息负担,自毕业当年 9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比如今年的年利率是 4.9%, 即 1 万元贷款本金一年利息为 490 元。

12.申请表的贷款年限应填几年?

8~22 年,建议按剩余在校学制加 15 年填写。毕业可以提前还款。

1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或者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 助学贷款信息网(官网)”。在线系统可以申请贷款和提前还款,查看 贷款还款清息动态信息,变更有关信息,还款结束后可以打印结清证明。

1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什么打不开?

浏览器安全设置高,拦截了网页内容。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 有问题”提示,可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 ”,正常浏览。

1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①拨打全国助学贷款统一服务热线 95593 重置。②根据网页提 示自行重置。③在有效上班时间电话咨询县中心(0933-3622895) 重置。

16.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是怎样的?

①手机云闪付 APP 还款:打开手机云闪付 APP,搜索“国家开发 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如果属于年度清息或到期还款,直接点 击“在线还款”,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后进行还款支付。如果属于提前还款,则先点击提前还款然后按提示操作即可。②网上自助还款:每月 15 日以前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申请提 前还款,20 日以前向还款专用支付宝账号(见合同正面左下方)充 值即可。15 日以后只能申请次月还款,则于次月 20 日前充值即可, 系统自扣。③POS 机刷卡还款:到本乡镇学区或灵台县政务大厅窗口或县级 资助中心用银行卡(中国银联任意一个银行的普通借记卡即可还款, 但不支持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刷卡还款,仅需提供贷款学生身份证 号码。

17.支付宝账户密码忘记,怎么办?

点击登录页面密码输入栏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链接,根据网 页提示找回。若无法找回,可用另一支付宝账户向还款专用支付宝转账。

18.什么时候申请还款没有利息?

毕业当年 8 月 15 日前申请还款,贷款人暂不承担利息。自 16 日 起到 9 月 15 日前申请还款,银行按 9 月份还款计算利息,依次累计。

19.贷款学生休学、专升本,本升研怎么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续贷?

休学、专升本,本升研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续学期间 可以继续享受在校生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就学信息变更需要本人持原 高校毕业证、研究生(本科)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休学学生持休学证明原件和身份证,7 月-8 月底前到县资助中心 确认办理。

20.读研可不可以继续贷款?

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办理最 高 12000 元助学贷款。

21.除助学贷款外,对研究生还有哪些资助政策?

可以通过就读高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2.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 0933-3622895,5938685;已贷款学 生可加入专用 QQ 工作群(灵台学生资助群)80936680(需“就读高 校名+真实姓名”实名认证);邮箱:ltxszz@126.com

23.合同签订后,需要再做什么?

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从资助中心领取的所有材料,注意个人信息 维护和保密、按时还款清息要求等注意事项。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高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保 10 月 10 日前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录入 回执,逾期未录入导致贷款失败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4.助学贷款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发放到什么账户?

签订的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核通过后,于当年 11 月上旬发放到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再划转高校充当学费宿费。

25.毕业后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本金,怎么清息?

有没有通知?贷款学生每年 11 月-12 月 20 日需进行年度清息,清息方式与还 款程序相同(见第 16 条)。如果个人系统预留电话更新及时,届时 会收到银行短信提醒。

26.合同到期怎么办?

合同到期指签约年限已满,该笔合同应于期满当年 8 月 31 日或 9 月 20 日全额结清本息,否则会造成逾期,影响到个人征信,产生 罚息。

27.助学贷款救助政策是怎样的?

因贷款学生死亡、失踪、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 力的可以由共同借款人持相关证明前往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救助。

切记珍爱您的个人信用记录,毕业后按时清息还款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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