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全国政协调研工伤维权 企业称参保成本太高

1月9日至10日,全国政协“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调研组在京开展调研。此次调研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学农担任组长,邀请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除了听取相关部门的介绍外,还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工伤保险经办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开发企业、总包企业、劳务企业以及一线的建筑工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创新实践:

工程项目参保,动态实名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统计的数据显示,近3年,北京市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施工的劳务人员总量基本保持在50万人的规模。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尤其是基本的生产安全权益维护一直是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006年,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原劳动保障局和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138号文”),改变用人单位按职工人头参保的模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总承包企业,再由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将保费缴纳到社保经办机构。在整个施工期内,进入参保项目工作的农民工即视为全部参保。以此来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伤保险参保难的问题。

北京市的创新做法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动态实名管理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解决发生工伤的工人的劳动关系认定难题。但是目前的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果工人在尚未备案时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处理,备案制度需要考虑并解决这个问题。

企业反映:

发挥作用有限,参保成本太高

1月10日上午,调研组与北京市多家总包企业、开发企业以及劳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趸交的工伤保险费所发挥的作用,似乎不尽如人意。中建八局(北京)党委书记杨宏选介绍,近3年,该公司的开工工程累计趸交工伤保险费500万元左右,但没有发生过任何理赔。调研组对于这一情况都感到很震惊,工程那么多,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为何没有理赔?

杨宏选解释,公司近3年来的工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仅仅是一些“小磕小碰”,产生的费用都由公司负担,因此才没有任何理赔。

“总包公司趸交的工伤保险费,劳务公司根本指望不上。”四川省巴中市华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兴国介绍,由于担心申报工伤影响资质审核和行业内的评定,总包公司在申报工伤方面并不积极。从2006年北京市下发“138号文”到,总包公司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趸交社会保险费之外,劳务公司还为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对于工人来说是双重保障。但是4月1日后,社会保险必须五险全上,平均下来,一年一个工人公司要交1000多元,劳务公司根本无力负担。因此,后,华峰公司已经没有再为工人缴纳社保费,仅仅购买了意外险(属于商业险)。“参加商业险还有一个好处是申报程序简单,理赔周期短。现在工人出事故,商业保险赔偿一部分,公司赔偿一部分。”

另外,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农民工自身参加社保的积极性也不高,“让他们掏钱很难”。

“我们不仅是来了解情况,也想借这个机会向在座的企业解释一下社保政策。”针对企业负责人反映的情况,胡晓义语重心长地说,“工伤保险实际上是帮助用人单位分担风险,企业应该正确认识参保,工伤理赔的手续设置是出于规范管理的考虑,其中可简化、可缩短时间的环节我们会进一步研究。”

工人心声:

简化理赔程序,缩短鉴定周期

1月10日下午,在北京市政协的一间会议室里,11位来自一线的建筑工人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其中有4位是受过工伤的工人。

45岁的李志怀是四川省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木工,7月22日晚上在工地加班时意外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工伤理赔了吗?”

“正在等待工伤鉴定。”

“当时住院多长时间,治疗自己花钱了吗?工伤认定用了多长时间?”

“在医院住了21天,我根本拿不出任何钱,医疗费都是公司垫付的。当时因为刚到工地一个月,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出事后才补签的。我一个农民工什么政策都不懂,公司帮着申报的工伤。”

调研组成员细细询问,李志怀认真作答。但李志怀说到“认定工伤用了两个月时间,现在等着做工伤鉴定”时,胡晓义立即向在场的北京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询问,能不能尽快安排这位工人的工伤鉴定,争取在过年前完成,让工人能够放心回家过年。

敬丽萍是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主要负责工人的备案和工伤理赔。敬丽萍介绍,公司在北京有3000多名工人,分布在10多个建筑工地。由于工伤保险费的趸交和实名备案都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而工人流动相对频繁,很有可能出现发生事故的项目与工人实名备案项目不一致的情况,这样一来就很难申报工伤。

一同参加调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表示,北京市的实名备案管理制度是一种创新,但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该灵活处理,还是应该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不能把困难推给农民工。

“工地上有工会组织吗”、“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今年过年前能拿到工资吗”……来自全国总工会的两位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和李滨生还仔细地询问了建筑工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情况。

参加座谈的建筑工人们刚开始都比较拘谨,但是调研组成员们的真诚和认真让他们渐渐放下了心中的紧张和顾虑,一一道出自己的心里话。比如:希望工伤理赔程序简化、周期缩短,希望解决工伤维权外也帮助工人解决“讨薪难”的问题……

对于建筑工人们的现实遭遇和心里话,调研组成员都认真地倾听,并一一做了记录。调研组组长孟学农真诚地对工人们说:“我们是带着对老百姓、对建筑工人深厚的感情来调研的,我们会将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反映给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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