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济宁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济宁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请问,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认定范围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工伤的认定范围为: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名义盖公章,个人名义按手印;申请书应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与单位存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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