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工伤认定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人书面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定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了2024年葫芦岛工伤认定等相关内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葫芦岛工伤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葫芦岛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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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申请人自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2 |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聘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 1 | 1 | 否 | 无 | 无 | 无 |
3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其他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 2 | 0 | 否 | 空白表格 | 示例表格 | 无 |
三、葫芦岛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鉴定
葫芦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甲号社保局电话:0429-3152069
连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渤海街道丰乐小区6号楼电话:0429-7771677
龙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望海寺道口电话:0429-2101600
葫芦岛市南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央街电话:0429-4195444
绥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绥中县三八路3号电话:0429-3923872
建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建昌县建凌街6号电话:0429-7195222
兴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路一段41号电话:0429-58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