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中山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在什么地方鉴定

发布时间:2024-02-08 02:06:36 思而思学网

中山工伤认定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人书面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定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了2024年中山工伤认定等相关内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中山工伤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中山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领取,也可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gdzs.lss.gov.cn)。按《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对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可在网站填写完相关内容后,直接打印《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卡、工资签收表、同事证明等等)。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2、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民政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附书面情况说明。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并递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三、中山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鉴定

火炬开发区人社分局

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

联系电话:(0760)85335323

石岐区人社分局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康华路30号

联系电话:(0760) 2332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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