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认定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人书面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定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了2024年南宁工伤认定等相关内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南宁工伤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南宁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2.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
3.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的身份证,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供核验;
4.证人的证言材料及身份证(不方便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份);
5.医疗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等相关诊疗材料;属于职业病的,应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当月考勤记录(确切排班及上班时间)或外出派遣证明;
7.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受到意外伤害的,提交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机关对该事件的定性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4)受到交通伤害的,提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及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5)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突发疾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国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人员,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部队人证》以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8)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秩序册等证明材料;
(9)职工死亡的应提供相关死亡证明。
三、南宁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法规时限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