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从人力社保部门获悉,市区出台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文件,明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测算,市区每年减征工伤保险基金1050万元,受益企业达12113家,约占企业总数九成。
据介绍,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我市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其中,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实行费率浮动,支缴比例为120%以下(不含120%)的按基准费率征收;支缴比例为120%(含120%)以上不到150%(不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20%征收;支缴比例为150%以上(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50%征收。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比例实行费率上下浮动,支缴比例为不到50%(不含50%)的按基准费率的50%征收;支缴比例为50%(含50%)以上不到80%(不含80%)的按基准费率的80%征收;支缴比例为80%(含80%)以上不到120%(不含120%)的按基准费率征收;支缴比例为120%(含120%)以上不到150%(不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20%征收;支缴比例为150%以上(含150%)的按基准费率的150%征收。
特别提醒,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参保后初次缴费费率,按相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第二年的费率可按上述规定确定后再下浮一个档次,已按最低档次缴费的不再下浮:获得金华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通过国家三级以上(含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不包括复评)。
另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自然年度浮动。2015年10~12月市区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相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后,再按上述办法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