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营口市工伤赔偿标准,营口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认定标准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诊断书(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证明);

3、证实材料;

4、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应提交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因暴力伤害造成的伤害,应提交公安、法院的有效证据。

办理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认定: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予受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之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

营口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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