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孝感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保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政策,那么工伤保险的赔偿流程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包括这些: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发文;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

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孝感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延伸阅读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就是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并为因这二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供养亲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哪些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4、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如何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可根据不同的行业类别及特殊情况,确立浮动的费率。

5、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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