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待遇

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资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加班费,奖金。

除此之外,节假日享受的物品、购物券、电影票等实物或奖金发放,工伤人员同样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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