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及具体内容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这可是关乎到大家的切身利益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我们国家先确保企业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以天津为例,《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明确,经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以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算公式我们来看一下: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延伸阅读:农民工职业病应纳入工伤保险

不少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或者被用人单位所蒙蔽,往往无法提供与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相符的资料,在职业病鉴定、认定、法律诉讼、追索赔偿等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去年深圳连续发生了两起农民工‘尘肺事件’,暴露出很多问题,我认为,应当高度关注,并且把尘肺等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真正为广大农民工撑起保护伞。”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代表魏小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近年来,农民工群发性职业病频繁发生,引发了社会对农民工职业病的关注。作为深圳选举出的农民工人大代表,魏小明说,有关部门应更关注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病防范。她说:“目前,农民工就业环境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致使农民工群发性职业病或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农民工为什么会遭遇尘肺等职业病之困?魏小明从自身经历出发,分析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鉴定有着诸多规定,程序性“限定”较多,如需要具备明确的劳动合同等,而不少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或者被用人单位所蒙蔽,往往无法提供与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相符的资料,在职业病鉴定、认定、法律诉讼、追索赔偿等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职业病具有潜伏性,不少工人一开始并不了解,而且全社会的关注度也不高。从大环境上说,我认为当前除了就业、劳动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等问题之外,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也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帮助农民工预防职业病的大氛围。”魏小明说。

其次,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相关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在建筑、石料加工、矿山开采、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加强对农民工的指导。

此外,魏小明建议,政府应着手建立职业病的医疗保障制度,把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之内。“职业病防治是一个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科学、长效的机制,做到用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职工监督,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工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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