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年杭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公司缴0.3%,个人不缴
延伸阅读:
杭州职工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杭州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初诊病历复印件
5、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职工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
(5)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
6、其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
杭州申报工伤流程
(1)工伤医疗费报销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企业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市社保局审核受理,领取《杭州市职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2、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发生工伤、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市劳动保障局确认,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保局缴纳一次性工伤保险代管费后,可按老工伤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办理凭证
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费用报销有效凭证(原件);
4、门诊治疗的需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有中药发票的需提供相关中药处方。住院治疗的需提供相关住院费用清单;
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2)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
办理凭证
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填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审批表》(一式叁份),并持下列材料办理供养亲属资格审核手续: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供养者和被供养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火化证明;
(3)被供养者年满十八周岁的,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的有效证明;
(4)供养关系为父母、祖父母的,提供其他直系亲属单位未享受待遇证明;
(5)被供养者为鳏寡孤独或孤儿的,提供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证明;
(6)符合供养条件(3)(4)(5)的,附社区或乡(镇)出具的无收入证明;
(7)被供养者为子女的,提供与工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待遇申领:经审批后,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审批表》申领相关待遇。
受理部门
1、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2、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资格审批:市社保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