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不少市民对此比较关心,下面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佛山市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医疗费及住院其他费用
(1)医疗费:属《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由本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标准的70%支付。我市参照《关于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说明》按每天30元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
(3)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支付。
(4)辅助器具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规定支付。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5)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每月为: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注:①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②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到退休年龄时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
(3)、生活护理费(以当地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基数):
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五项均需护理的为一级、四项的为二级、三项的为三级、一至二项的为四级,待遇由工伤基金每月分别按一级60%、二级50%、三级40%、四级30%发放。
(4)、跨统筹地区户籍而本人要求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劳动关系的,与社保部门签订协议按以下标准计发一次性待遇:
①伤残津贴十年;
②护理费十年;
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15个月,二级14个月,三级13个月,四级12个月。
3、五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若本人提出(五至六级的)、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职工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
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
4、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①配偶40%/月,②其他30%月/人,③孤寡、孤儿的,按上述标准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的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至60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佛山市按48个月发放)。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面第1、2、3款的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面第1、2款的待遇。
佛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佛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佛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佛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