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参保及报销常识【汇总】

 一、工伤保险参保须知

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需电子表格可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prsj.gov.cn/)下载也可到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拷贝。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需及时到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

工伤保险为月报制度,即每月申报参保人员增减情况,按月缴费(也可按年度缴费,但年度缴费后只可人员增加不可人员减少)。每月1-10号为当月申报核定缴费期,可办理人员增减,10号或当月核定后,只能办理人员增加,如有人员减少情况,须下月核定期办理。

  (一)新参保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1.单位新参保模板;2.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

  (二)参保企业人员变更

1.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2.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3.人员批量停保模板)。

(三)参保人员工资变动应填写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4.工资申报模板。

二、工伤保险报销须知

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应第一时间告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时报送工伤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报销每月1-10号审核及接收报销材料,11-20号办理待遇支取业务。

  (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事故备案表;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病例及费用明细表;

5.医院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6.转上一级医院的还需提供《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工伤保险伤残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伤残鉴定书;

2.工伤认定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鉴定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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