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精华篇】

一、首先确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如用工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需经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工伤申请报告;

3、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 伤者本人或家属提供的事发经过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工作场地内受伤需提交两个旁证人手写的事发经过证明材料;

6、 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意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8、 相关事故的证明材料。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能认定为工伤。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四、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身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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