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各区、镇分局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办结实现】:自受理后15日内出具认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60日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单位申请时限: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职工申请时限: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必备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旁证材料,如:考勤证明材料、监控录像(照片)、证人证言等;
6、诊疗材料,如:就诊病历资料、CT、X线检查报告等;
7、交通事故或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的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事故现场示意图原件。
8、涉及刑事伤害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所在用人单位未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
10、《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中要求的其它资料。
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的出具《提交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齐材料;
3、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调查;
4、社保经办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认定结结论,最长不超过60日做出结论,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工伤职工。
【注意】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支付。超过单位申请时限后,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在发生或者发现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东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一、在东莞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如何办理?
【答】一般15日后认定结论。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员及其近亲属也可申请。
二、7月份上班时候不幸遭遇工伤事故,住院治疗了两个月。现在单位说让我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可以吗?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帮您申请工伤认定,你或你亲属都可以帮你申请。只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