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办理流程【全文】

 根据现行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发生死亡、就业、参军、再婚、被他人抚养等情形,则必须马上办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手续。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上海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承办机构】:社保分中心

【办理事项】:工伤保险待遇终止

【咨询电话】:021-12333

办理条件:

1、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2、供养亲属因死亡、就业、参军、再婚、被他人抚养原因需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所需资料:

1、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或入伍通知书(就业或参军);

3、结婚证(再婚);

4、领养证明(被他人收养);

5、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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