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条例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赔偿。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构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等信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等级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岳阳工伤赔偿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死亡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参加南宁市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岳阳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材料
医疗待遇申报
住院费用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病历首页 4.入院记录 5.出院记录 6.临时医嘱7.长期医嘱8.手术记录 9.住院费用总清单10住院发票原件11.特殊检查、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单12.转诊、转院、旧伤复发治疗提供申请表。
门诊费用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发票原件 4.门诊病历、双联处方及其复印件。
伤残待遇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辅助器具费用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辅助器具申请表;5.发票原件
工亡待遇
岳阳工亡待遇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医疗待遇审批程序流程:
1.申请人申报相关医疗费用资料;
2.对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支付金额、费用结算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辅助器具费用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申请人安装、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
2.对辅助器具费用进行审核;
3.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伤残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
2.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3.工伤职工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工亡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亡待遇申请;
2.按规定计算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审批;
3.转财务科支付;
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对工亡待遇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办理地点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花板桥路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
地址:炮台山路96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岳阳市岳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