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指工伤职工或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来按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9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以下赔偿责任:
1、治疗费,员工治疗费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陪护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等可赔偿,标准是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康复治疗费以及辅助器具费等可赔付,但花费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购买辅助器具(比如义肢、假牙、轮椅等)需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许可的。
4、停工留薪期工资,很显然员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在治疗期内肯定是不能够参与工作的,但不能因为工伤就导致员工没有收入,故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生活护理费,因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这笔护理的费用依法由所在单位负责。若留下终身残疾需要长期护理的,依鉴定等级分为3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赔付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赔付则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经过治疗后劳动者无法再回到单位就业的可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无法痊愈且离职的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若员工因工伤事故伤势过重而去世,则是工亡,工亡则是按照工亡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赔付。比如说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偿、以及扶养人员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