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能准确评定职员伤残程度,有利于维护工伤职员的合法权益,为工伤职员享受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提供观依据。所以工伤职员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经过治疗后病情相对稳定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指南
【受理机构】: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办结时限】:60日内,可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731-84907927/84907926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
1、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项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3、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如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咨询服务区
【咨询】:单位一同事,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经过治疗已经伤情稳定,打算申领劳动能力鉴定,不知需要备齐哪些资料?
【回复】:长沙工伤职员申领劳动能力鉴定需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咨询】:王某,长沙某工厂职员,上班时候不幸被货物砸中。已经过工伤认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申请?
【回复】:根据规定,长沙工伤职员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长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即可。申请人只需备齐规定资料即可。
【咨询】:肖某,长沙某职员,遭遇工伤事故,已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但其对鉴定结论不符怎么办?
【回复】: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