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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汇总】

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清明节的放假通知,供大家参考。

高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1】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班车安排

3月31日(星期五)下午班车发放时间为16:30。

4月1日(星期六)下午班车发放时间为17:00。

4月2日至4日,每日安排假日班车一班,7:30由昌平校区发车,16:30由学院路校区返回,乘车地点不变。

三、其他安排

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部门)将假日值班表电子版于2017年3月28日前发至邮箱: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高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1日至4日,共4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值班人员应到岗到位,切实做好校园防火防盗及其他事故的预防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高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3】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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