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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而设立的,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网站入口,欢迎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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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省工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下发了《贵州省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整合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加快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围绕职能中心工作设立9个专栏,通过网站链接、数据交换等方式,整合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内容和应用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集中公示。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我局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再次修订工作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及时将权责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修订后的权力清单事项计33项,比去年减少了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8项减少到5项,没有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作为办理许可事项的条件等情形。同时,按照配置科学、运行公开、程序合法、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将公开透明要求融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运行过程,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市场监管、商品质量抽检、消费维权等信息公开透明,实现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我局积极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2017年我局建成并正式启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基本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限时办结、方便快捷”的功能目标。截至12月底,全省工商系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已办结业务12803件,日均办结35件。我局现有公共服务事项共1项(企业登记信息查询),并制定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

(三)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和类别。我局积极创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探索与门户网站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载体,实现公开平台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网站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2437条。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首页”、“部门信息”、“工商信息”、“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专题专栏”、“网站地图”等九个栏目类别。并设置了“建议提案公开栏”、“贵州商标专栏”、“微型企业发展专栏”、“两学一做专栏”等四个专栏,提供“场景式导航”、“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公示”、“网上办事大厅”、“公务咨询”、“办事结果反馈” 等六个在线办理、在线查询业务,丰富了业务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功能,进一步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增强官方微博微信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微博微信2017年共发布信息4425条次。

(四)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将工商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归集各类市场主体信息2278.42万条,其中工商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326.58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0.14万条,经营异常状态信息36.81万条,行政处罚信息5.32万条,抽查检查信息8.94万条,变更登记信息389.49万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6.53万条,年报信息425.47万条,备案信息2.66万条,营业执照年检(验照)信息375.80万条,“守合同、重信用”信息3214条,动产抵押信息1.12万条,股权出质信息5559条。已归集税务、质监、海关等42个部门提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154.50万条。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透明化。

三、及时回应关切,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

(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全面了解社会公众的信息关注和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对重大舆情快速反应。2017年共处理局长信箱咨询350件,廉政举报及行政投诉37件,案件举报367件,合理化建议43件,均在规定时间给予答复,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全年无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重视发布政策解读。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工作,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措施时,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发布权威信息,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2017年,我局围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双随机、一公开”、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等重要改革和工作,运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相应政策解读,多角度、全方位面向媒体和公众有序阐述政策、释疑解惑,累计发布政策解读13次,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提高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四、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按时查看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情况,明确专人办理,依法依规回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同时对有关记录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均在规定时限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

(一)坚持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工商业务系统迁云步伐。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要求,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加快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我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黔党发〔2016〕14号)和《贵州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实施方案》(黔数据领〔2016〕1号)要求,统筹规划、精心安排部署、大力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媒体广告监测系统、12315消费维权网、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等7个业务系统迁云工作任务,迁云任务累计完成了90%,超额完成2017年省政府规定的80%任务,工商业务系统“迁云会战”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坚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建成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落实好《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我局牵头负责的“一张网”建设任务。我局紧紧围绕《贵州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平台,并于2017年7月份通过了总局验收,被总局推荐为学习单位之一,先后有安徽、湖北、黑龙江、江西、陕西等13个省市来我省考察学习,成为全国4个通过总局验收的先行建成省市之一,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通过公示系统平台实现了涉企信息“一网归集、一网公示、一网共享、一网协同”的目标,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17年12月底,系统已聚集信息2263万条,实现全省221万户市场主体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可通过公示系统开展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可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已累计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了1130余万次的信息查询服务,日均查询量2万余人(次);累计为企业出具信用证明1万余份。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更好地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实效不够精细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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