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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端午假期将至,为了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和隐形变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具体通知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加强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1】

各出资单位党委(总支)、市社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九点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狠抓节点,严明纪律,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在重要时间节点上高度警醒,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以及收受粽子等端午节礼品。

2.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6.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参与赌博等。

二、切实加强教育管理。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确保风清气正。同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和纠正奢侈浪费行为,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令行禁止、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017年加强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2】

机关各处室: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精神成果,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省政协机关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事宜重申强调如下: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机关各党支部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将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进行实名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从严治党、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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