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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考期间禁止噪音的通知【汇总】

2017年中考期间禁止噪音的通知【1】

各位居民:

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中午12:00至14:00、晚上20:30点后不得在居民小区、学校邻近露天广场、休闲广场进行广场舞。其余时间开展上述活动的,音量应控制在55分贝以下。

二、高考(6月6日、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4日、6月15日、6月16日)期间,全天停止广场舞活动。

考试期间,我局将加大对相关地区的巡逻,广场舞参与者要自觉服从民警管理,对不听劝阻、阻碍民警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

特此通告。

2017年中考期间禁止噪音的通知【2】

2017年高考考试日期为6月7日至6月8日,中考考试日期为6月28日至29日。全县高考、中考考点均设在南郊中学、北城中学。因高考、中考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对噪声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两考工作顺利进行,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两考期间严禁噪声污染问题通告如下:

1、全县范围内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每日12时至15时、20时至次日8时,禁止从事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6月6、7、8日高考和6月27、28、29日中考期间,居民区、学校考场周围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噪声排放。

2、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3、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售卖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4、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5、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6、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7、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8、禁止因红白喜事、庆典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噪声污染,确保考点及周边安静。

两考期间,环保局、公安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将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为方便群众举报,县环保局设立投诉电话:12369,在两考期间24小时安排值班,及时进行查处;由公安部门监管的,可拨打110进行投诉。

两考期间提倡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减少开车;广大考生家长尽量不使用机动车辆接送考生,保障两考期间交通通畅。由此给广大人民群众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17年中考期间禁止噪音的通知【3】

尊敬的业主及住户:

2017年度中高考在即,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休息和学习环境,根据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丽晶湾服务中心在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开展为考试“送安静”绿色护考行动,因此对各类环境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高考期间,按国家有关环境噪音标准对各类环境噪音进行严格控制,小区内禁止噪音施工。

二、车辆进入小区请关闭报警系统,切勿鸣喇叭禁止产生噪音污染,干扰考生正常休息和学习。

三、切勿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禁止夜间器乐演奏等产生噪声污染,避免对周围家中有考生的住户产生干扰。

感谢广大业户的理解和支持,祝广大考生考出优异的成绩!

服务中心电话:(24小时)

特此公告,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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