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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全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向来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6月26日通报,2017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抓紧贯彻落实。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加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了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目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从6月起,有些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介绍,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的。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据了解,从2006年至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已9年未涨。那么本轮工资调整到底会涨多少?2017年年初时李忠曾透露,要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其次,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工资实际增长300元左右。

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善意落到实处

6月26日下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截止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今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落实定下了最后期限:“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此次人社部称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算是一种明确回应。事实上,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此前媒体已有报道,多个省份已经开始落实。不过,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此番公务员工资调整,是2006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的首次调整,涉及4000万人员,牵涉范围广,加上还要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以衔接,牵涉到国家统一标准和地方津贴标准的多元化平衡,其中复杂程度和需要协调的领域之大可想而知,的确需要从中央部门到地方作好大量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当然,机关事业单位的涨薪,也牵涉到社会各方的意见与看法,需要加强沟通,注意透明度和公信力的维护。此次人社部的新闻发布会与此前相关负责人对舆论的回应,都对各方关切的重要问题予以了说明。

如对于为何涨工资,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而依照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应比照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结果安排公务员工资增长。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但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将出现有多有少的情况。对此,此次人社部新闻发布会已作出明确回应:有关部门应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这应该是此次涨薪工作的底线所在,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加以杜绝。

要将机关事业单位涨薪的改革善意落到实处,地方在落实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几个关键方面的工作。一是,工资调整要确保向基层倾斜。长期以来,从全国总体水平来看,基层公务员工资普遍偏低,为保障基层公务员能够更好履行他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责,工资调整向基层人员倾斜的目标,不容偏移。在6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保障广大基层公务人员、包括国家部委的处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说明了中央的要求所在。

二是,各地对“吃空饷”等问题的治理应该加速。此前李忠就表示,没有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治理工作的省份,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目前工资调整的落实在即,相关问题的治理也应该尽快拿出任务完成清单,配合好工资调整和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其意义不应该只是公务人员群体的“涨薪”,而是指向整个社会行政效能的提升,最终应换来全体社会的效益增量。因此,各地落实上,既要在全面统筹的基础上确保按照既有的时间表加以推进,又应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细则和标准,确保此番工资调整的制度善意能够最大程度体现。

今年多地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人均上涨约300元

近期,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水平。人社部去年也曾明确,要每两年调整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去年明确,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年年初,各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是机制建立后的首次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调整将向基层倾斜。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有4000万在职人员,其中800万在乡镇一级,不仅条件相对艰苦,工资还偏低。

李忠表示,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调整,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和去年启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同步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上涨的同时,还要扣除需要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4%的职业年金。调整后,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在300元左右。同时,调整后,要增加基本工资在收入中的比例。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这更利于中央统一管理和工资透明。把本地、单位内部决定的津补贴大大缩小,把灰色收入转变为阳光下的工资,使得真正的职级工资明确,使得工资阳光化有了重大进展。

本轮调整前,从2006年起,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就没有进行过调整。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调整将我国建立正常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机制,探明道路。

苏海南指出,公务员法讲的清楚,根据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及其变动,以及物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公务员工资的调整,这也为今后建立正常的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趟出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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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资月人均300元

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幅度为月人均500元,其中200元从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实际增资月人均300元。这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后的第一次增资,将于12月底前兑现到位。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福建日前下发《印发福建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离休人员离休费也将增加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也将增加。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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