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兴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嘉兴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二、基础养老金:
目前,嘉兴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100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构成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养老金补贴150元/月
社区综合补贴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