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1】
自2013年至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及时排查督促整改环境污染隐患,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职履责,加强管理。制定我局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我局职责划分:1、负责拟定全区水路、公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绿色交通建设。2、协调公路、运管、港航、海事等管理部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港口、码头作业扬尘管控和在建交通项目施工扬尘管控,对港口和管辖范围内的船舶污染实施监管,推进淘汰高污染排放和老旧营运车辆工作。3、协调公路、运管、港航、海事等管理部门,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对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实施行业监管,防止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4、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督导交通项目建设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保工作任务。
(二)全面部署,落实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照环保突出问题包保责任清单进行交通系统行业检查,对公路、航道、港口、码头、堆场防污和船舶防污等措施进行细化,并实施目标化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控交通系统工程施工扬尘防污防治,通过走访企业及船舶业主、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部署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督察工作,有力的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污染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新部署新要求。11月21日全区召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迎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紧急后,我局立即组建4个专班,分别由区运管分局牵头负责对区危化企业及物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的大检查;由区港航分局牵头负责对区港口码头、砂石场进行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的大检查;由我局安全科负责牵头对区铁路、渡口、民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的大检查;由我局综合科及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对区项目建设进行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的大检查,各单位和部门积极传达省、市、区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的会议精神,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和督察工作,切实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准备。
(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一是结合《?亭区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区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全面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稳步推进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前期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岸线巡查,防止非法码头及堆场死灰复燃,对取得港口经营资质的码头,督促其开展安全、环保、防洪、消防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大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不定期检查码头散货装卸过程中是否采用保湿、过滤、清灰和粉尘收集等措施,进出作业区的散货运输车辆是否采取覆盖、清洗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我局安全科多次联合区航行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红联码头、鑫通砂场、成林砂场、磨盘港码头、海汇码头等20家港口码头进行不定期巡查,要求各码头多频次洒水降尘,将堆场内及车辆进出口清理,堆场内砂石未覆盖的用密布网进行全面覆盖抑制扬尘。目前,海汇码头已停产停业,无车辆进出,磨盘港码头无江沙堆放,鑫通成林码头已经补充植绿,场内外已洒水降尘,红联码头洒水降尘冲洗进出口,车辆进出均通过冲洗槽,将砂石全部覆盖处理。有效的确保水运业健康、绿色、有序发展,积极打造绿色港口,确保水路交通环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公路执法,营造良好道路运输环境。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方针,协调区运管分局、城区公路分局对辖区车辆超载超限进行阶段性治理,加大对大型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对拉运砂石料、煤灰、商品砼等车辆凡未遮盖或将车辆非法改装的,凡造成洒、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车辆进行有效整治,严防对路面造成扬尘污染,努力做到不扬尘、不抛撒、不遗漏,有效遏制大吨位车辆损害公路行为,落实货运源头监管责任,对全区运输源头依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等工作。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管理,对公路沿线维修厂家依法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广泛进行交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宣传材料2800多份,努力提高群众公路环境保护意识。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在全系统倡导“少开一次车、少用一度电、节约一张纸”活动,积极倡导利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让绿色交通理念贯穿工作和生活之中。三是加强乡村公路管养,努力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对交通行业新改建道路工程实施无尘作业,严格按照要求,对道路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均用毡布遮盖抑制扬尘,所有进场水泥石子、沙土等颗粒状工程材料均进行覆盖,避免造成扬尘。要求施工单位环保施工,不随意取土乱挖,对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的伤害,大力推广优质环保沥青和废旧沥青再循环利用技术,尽可能减少有毒化学物质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努力创造安全交通环境。
(四)全力推进,改善环境。通过我区以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让?亭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确保空气质量达标。我局多次联合区环保、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行“一次查实、顶格处理”方法。加大对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对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单位,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落实不放过。通过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倒逼各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落实污染减排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立查立改,落实整改全力改善环境保护工作
我局在环保保护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将作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一是环境保护工作需细化。对前期查找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未将整改要求更方案化、措施化、项目化。二是群众环境信访诉求制度需完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回应,认真负责处理,全力以赴做细做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本地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提前做好化解工作,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落实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需加强。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力度不够。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胡志莉同志在全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局要充分认识配合环保督察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环保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科学发展、永续发展。党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要强化督办落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详细制订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坚决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加大部门联动。区环保、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一次查实、顶格处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落实不放过。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倒逼各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落实污染减排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精神,我局认真对照《区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突出问题包保责任清单》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开展日常性工作。一是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彻底改善环境。根据区环委会关于环保工作要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监督督察常态机制。成立以办公室等科室为主的督察小组,经常性开展监督督察企业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落实工作,促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规范化,交通优良率。要加大对道路养护资金的投入,探索新的经验,对我区道路实行干线化养护管理,为全区提供优质交通运输环境。四是继续开展相关整治行动。积极联合区环保、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实行“一次查实、顶格处理”方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大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对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单位,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一是机动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继续查处违规、违章车辆,打造良好的交通品牌,营造公平和谐的运输环境。二是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规范运输市场,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三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加强客运班线为群众服务的理念,从服务、文明整洁、安全上下功夫,逐步提高客运服务的软环境。五是加强“打非治违”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大力开展司乘人员的教育工作,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2】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榆树市政府,对长春市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代表榆树市政府,将我市今年以来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向各位作以汇报。
一、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今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按照长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榆树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环保为民”的工作宗旨,抓住“三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工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努力下,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采取全面排查、重点监控、集中整治、加大处罚的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营造了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了重大突破。二季度,市人大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二水源、三水源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环保监察部门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隐患集中进行了2次排查和清理整顿,共清理取缔非法工商业户2户,搬迁污染隐患企业6户;并要求水源地周边2家可能对饮用水源地构成威胁的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重新编制实施了《榆树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为科学规划与保护饮用水源提供了决策保障。
二是重点污染源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共完成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58个,实现投资610万元,削减烟(粉)尘排放60吨、化学需氧量100吨,使全市经济在快速运行的情况下,污染
减排双向指标持续下降。
三是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取缔2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拔烟囱”战役,全市共取缔锅炉16座;通过开展“三无街道”(无原煤散烧、无餐饮业油烟无组织排放、无噪声扰民)示范创建,治理了180家餐饮饭店油烟,市民关注的重点区域内基本实现了“三无街道”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安静达标小区”创建,相继完成了三盛路、建设街、农贸大厅等重点区域性污染综合整治,解决了群众关注的噪声临街排放、屠宰肆意污染等环境难点,尤其推进了“噪声老大难”市场街整体搬迁计划,完成了项目选址和立项审批,明年将正式实施搬迁。使广大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企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环境监察频次,加大限期治理督察,重点污染源全部治理;通过开展打反弹、打偷排、挖死角活动,企业过去存在的擅停污染治理设施、私设暗管、自设渗坑、转移外运等废水偷排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率达到100%。“15小”、“新5小”企业以及死灰复燃项目得到了较彻底取缔,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建设项目监管步入规范化轨道。通过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狠抓项目源头控制,将项目监管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做到全程跟踪监管;延伸项目审批领域,将乡镇政府所在地商建项目全部纳入审批范围,杜绝了农村乡建项目监管漏洞。今年,审批新建项目166户,其中审批小型工商业户105户、餐饮业户48个,基建项目6户,工业生产类项目10户。清理取缔违法项目4个,共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8个。
六是群众环境监督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震慑了环境污染反弹,更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监督意识,都能积极参与环保,敢于和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风气初步形成,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领域性越来越宽,人人监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够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抓出成效,我们主要是着重强化了“五项机制”。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机制。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按照省、长春市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的要求部署。市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积极落实会议精神,使每年的环保专项行动都有新内容、新要求,都能切实解决一些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拟订印发了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环保工作大会、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调度会上,都重点安排部署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及时召开专项行动调度会、部门协调会、汇报会,责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邀请人大、政协监督环保执法工作,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检查方式和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新格局,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了部门联动机制。以“联保共建”为载体,我市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定期协商、联合办案、联防联控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查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动员部署阶段,我市召开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暨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市环保局等七部门分管领导共同讨论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案件督办和移送制度》等等,并研究部署了行动工作计划,确定了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建设项目管理、整治违法排污、区域专项整治等五个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每个实质性阶段,市环保、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监察、法院、电业、金融等部门都联袂行动,重拳出击,取得预期的执法效果。工商部门对育民、大岗2家擅自生产的小纸厂吊销了营业执照,联手环保部门对其强制拆除了生产设备,还对600多家工商业户的环保年审都实行了前?把关;公安部门对延边狗肉馆等3家阻挠环保执法的钉子业主给予了公安拘留处理;法院依法对8家拒不履行治理义务、拒交排污费的业户进行查封、强化执行收缴排污费16万元;电业部门对6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顶风排污的单位和业户实施了户内强制断电查封,对擅自撕毁封条的3家浴池再次采取户外切断电源;环保、金融联合再出新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人民银行提供企业环保信息200多条,停贷企业2家。环保部门对各种违法处罚案件及时报送监察部门备案,实行联合督办督察,提高了案件办结率;通过部门联动,为环保专项行动清除了执法障碍,为取得专项行动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了严格监管机制。按照长春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我们认真总结几年来的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当好排头兵,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的严肃口号,发出了“出拳要重、行动要快”的刚性口令。针对部分人满足环境治理现状的心理,环保局党组提出了更严更高的工作标准,尤其要在打击偷排,遏止反弹,整治死角,解决难题上下功夫,动真功,出成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针对系统内部存在个别人说情风现象,局党组重申了本部门提出的“三个一”执法原则,坚决遏制说情
风、攀比风,杜绝为偷排者通风报信,庇护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停职处理,统一了要求,明确了纪律;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科学调度,统筹安排,按各监察中队管辖区域划分为5个监察责任组,其他科室在锅炉监测、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方面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统一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其次是严格整治措施。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首先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以及奖惩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整治原则;坚持以限期治理、集中整改、挂牌督办、关停取缔为突破口,以集中行动、分散行动、突击行动、联合行动为举措,以拉网排查、突击检查、错时检查、信访举报为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和违法事实,及时处理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针对顶风违法、拒不履行环保法规的,一是实施查封,申请市政府下达关停决定,强制予以查封、断电、拆除设备;二是实施重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三是开展后督察,对屡教不改的实行挂牌督办,尤其对断电后私自接电的,由监察、环保、电监会联合检查,属个人私接的,按照《电力法》予以经济处罚,属相关部门未按程序批准的,立即纠正。在行动中,局领导班子亲自靠前指挥,多次参与集中检查。截至现在,检查企业660家,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查处违法企业18家,处罚金额26万元,取缔非法企业3家。
四是强化了舆论监督机制。我市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动态宣传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营造依法保护环境、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利用榆树电视台、电台、榆树信息港跟踪报道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披露重点违法排污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重点曝光了一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