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优秀】

公开透明不足是滋生扶贫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1】

自去年5月初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岳阳市民政系统严密组织部署,认真自清自查,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高了民政干部的防腐意识和廉洁自律防控能力,树立了民政干部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推进了我市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从速从早,务实开展整治工作

1.全方位宣传,营造专项整治高压态势。我们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了“一二三四”:即出台了一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辟了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两个宣传窗口,召开了党组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三个会议,设立了意见箱、举报电话、网站专栏和12345服务热线四种监督载体,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和指示精神上来,提高了思想意识和廉洁自律防控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全方位部署,强化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和人员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与各县市区、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签订《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纪检协调、业务归口、分级清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有关工作。

3.全方位监督,压实专项整治职责任务。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收到的线索和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及时查处有关问题。5月30日至6月10日,为更好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八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及时派出督查组,对乡镇、村(社区)民政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了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细抓小,扎实整改存在问题

(一)突出整治了民政专项资金问题。我们重点清查整治了利用城乡救助标准差距骗取资金、利用已死亡救助对象名义冒领资金、直接截留“一卡通”贪污资金、索取“手续费”和“辛苦费”等问题。如,华容县民政局联合县纪委、组织部,对全县常年领取补助金的民政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共核减612人,依法查处了万庾镇月形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主任胡某非法占有已故五保对象救济金、优亲厚友案,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了强大的震摄力。汨罗市利祥碳素虚报残疾人就业人数,骗取国家退税500余万元,被检察院立案调查;为此,我局还会同残联、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全市福利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运行不规范的限期整改。

(二)突出整治了基层民主自治问题。针对个别地方受并村工作影响,个别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将民政救助资金发到对象手中,群众发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应对。如,今年湘阴县民政局在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四栏”,即岗位监督栏、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城乡低保公示栏,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发放实行评议听证和县、乡、村层层公示,全方位接受监督,并逐步在全县推广。

(三)突出整治了服务群众不实问题。把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作为重头戏来抓,将转变作风、为民服务转化为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工作给民政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华容县民政资金全部由民政局打入“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当事受益人手中,完全不经过乡镇、村两级环节,乡镇民政办只负责民政对象的上报统计工作,不参与资金的发放,有效防止了“雁过拔毛”问题的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12个县级民政局、127个乡镇(街道)民政所、2635个行政村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覆盖52.46万民政对象,各级民政部门先后派出82个督导检查小组315人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截至8月31日,通过清理核查,发现问题线索29个,清退群众资金9.462万元,归还资金8万元,调帐处理资金32万元,修订出台管理制度32个,行政处罚2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开除党籍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撤职处分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

三、明制明责,切实抓好后段任务

1.督查问责抓落实。由局专项整治办确定重点县市区或重点业务种类,对重点问题实行挂号督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结果,跟踪督办验收,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按照一定比例,对下级民政部门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提请当地党委、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2.强化监管抓落实。健全民政资金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民政部门管好、用好民政资金,确保安全运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民政系统内部及乡镇、村级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力量,督促没有设立监察室的县级民政局设立监察室。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监察大队,安排专门人员、车辆、工作经费,负责监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力推进精准救助,确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3.建章立制抓落实。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体系,完善家庭经济核对机制,全面推行低保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实行敬老院“院账镇管”,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的管理。

【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工作安排,下面就我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清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一)调高宣传教育频率,把好认识关。省、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茶陵县国土资源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局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观看《不可触摸的底线》等专题警示教育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基层走访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活动18次,大讨论活动10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学习省、市、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60余起(其中雁过拔毛33起);县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19起(其中雁过拔毛8起);通过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此不断深化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和廉洁自律防控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好责任关。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成立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茶陵县国土资源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心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签订《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为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更好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巡查工作,成立9个巡查小组,由党组成员带队,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 6个方面内容,实行交叉巡查;另一方面我局积极推行了《局党组巡查制度》,制订了《2017年党组巡查工作计划》,成立4个巡查小组从6月中旬开始分别对局机关4个股室、2个直属单位、3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就作风建设、“为官不为”、权利运行、“落实两个责任”等9个方面进行全面巡查。

(三)明确整治重点,把好落实关。结合实际,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问题的清理排查,坚决杜绝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二是开展小金库、红包礼金自查自纠;三是加大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的督促指导力度;四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

二、自查情况

(一)项目自查情况。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国土工作实际,在国土系统认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对2013年1月以来,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排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方面,项目情况。我局自2013年以来涉及的资金项目有76个,其中县本级开发项目有8个,项目资金2013.78万元;市级开发项目有7个,项目资金187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有21个,项目资金1071万元;自筹开发项目有4个,项目资金1420.34万元;农土资金项目有25个,项目资金348万元;土地整理及示范县项目有11个,项目资金19681万元。这些项目通过自纠自查,未发现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另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1、项目资金由茶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管理,财务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由茶陵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后进行核算。2、项目所有经费支出均按经手人申请、证明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项目分管局长、局长审批的程序进行,手续完备,内控较为健全;经费支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项目所有工程资金支出按照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出具了工程支付证书或在付款申请上进行了盖章确认、再通过茶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程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中心主任、项目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予以办理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为落实《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的通知》(株国土资办发[2016]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 我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局各项收入全部缴入财政非税局管理,遏制违规收费、罚款、截留国家资金等设立“小金库” 行为,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缴入财政国库。二是严格按照集中支付要求,确保各项支出合理合法。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我局各项支出均由县财政统一审核后才方可支出,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我局对所涉土地整治、矿山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农土、复垦等各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务局统一管理,严格监督,追踪问效。实行 “一个项目、一个账户”管理模式,强化预算执行,审核付款程序,严格资金审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以虚报项目、虚增工程量及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我局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努力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把清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填报好相关表格,各类票据建立相应的备查薄,提高财务制度管理的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三)厉行勤俭节约执行情况。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管,力争“三公经费”负增长。一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实现透明消费。我局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公务卡结算平台的监管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对公务接待经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坚决制止应在经常性项目中列支的“三公经费”支出而列入其他专项支出等违规行为,并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提高“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确保开支合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各预算部门超出预算经费的,不予报销,实行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按季度据实统计“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对比分析增减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支出情况。三是贯彻“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按定额标准安排运行经费,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对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各项经费支出从源头从严管控。2013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全部归口食堂,“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上有了明显下降。据统计,公务接待开支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下降10%。

(四)整治“红包礼金”情况。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的通知》(株国土资办发[2016]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将整治“红包礼金”问题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提出四个方面措施。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危害重大。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2017年,我局邀请县委党校、县纪委领导到我局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此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二是落实廉政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局党组与班子成员及副股级以上干部全部签订了廉政责任状书,拒收不送红包礼金列为主要内容,设立投诉信箱,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认真自查自纠,突出整改落实。严格对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明纪律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省督查组对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一环节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发现的问题

对照上级的要求,虽然我局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意识不强。局党组重视,基层还不够重视;二是整治工作还不够深入,还未做深做细,比如东环线彭尚华挪用公款案就给予我们深刻的教训;三是主动揭短亮剑的力度还不够大。

四、整改措施

(一)重点问题挂号督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实行挂号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结果,由督查组跟踪督办验收,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

(二)专项资金强化监管。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财务股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管理建章立制。我局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办法,从制度层面扎紧扎牢了廉政基础,从源头上遏制了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滋生。

五、后段工作打算

后阶段,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局将对县S345公路改建征地拆迁项目、2017年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专项巡查,从细节入手、由环节突破,认真做到问题线索及时核实,违纪问题及时查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保持遏制和查处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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