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一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工商部门为了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将积极推行“双告知”,并在企业监管抽查中实行“双随机”。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9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介绍,所谓“双告知”是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将在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双随机”即随机抽查。马夫介绍,一是检查哪个企业,一定要通过随机确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企业的注册号和信用号摇号来确定检查对象。目前工商部门主要开展的是对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抽查。二是谁去检查,也要随机确定。意见规定,工商部门或者其他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随机抽取的企业市场主体库,还要建立部门执法人员库,确定了随机检查哪个企业之后,再确定谁去检查。

马夫表示,这样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政府限制自己的权力不要“任性”。他表示,因为有些地域非常大,工作人员进行随机安排的话,成本非常高,“抽查人员随机”在具体实践中还要探索不同的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二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制度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开展情况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名府办函〔20xx〕1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四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重基础,先行先试推动双随机抽查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二、重规范,有序有力推进双随机抽查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三、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双随机抽查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执法依据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

㈠认真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意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xx〕116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银审改专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委(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制定工作,制定完善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中行政处罚职权清单。

㈡切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对涉及委(局)清真食品监管的1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和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汇总和备案,先后分别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等,有效确保了行政职权有法可依。

㈢抓好行政职权公开工作。我委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银川民族宗教网、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机关公示栏、银川市政府门户网、银川晚报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重点执法依据,承诺行政执法服务措施和办法,公示执法程序、执法时限等,不断加大社会知晓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同时,委(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充分利用@银川民族宗教微博、12345市长专线、政民互动平台等平台及时传递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回应和解答了有关清真食品监管方面的投诉、意见及建议等40余条,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㈣继续推进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清真食品综合监管系统数据,规范银川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类统计,进一步对监管平台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完善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功能,为进一步引导和扩大社会监管、群众查询及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㈠加大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执行《条例》,从完善制度、构建队伍、强化监管和服务企业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推动全市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半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1家(次),吊销不合格《清真食品准营证》经营企业3家。通过电话、微博、督办等渠道受理解决群众有关清真食品方面业务咨询849件,投诉举报23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各种生产经营假冒清真食品的行为采取顶格处罚,严厉打击,使违法违规者有切肤之痛,感到得不偿失,真正打消侥幸心理,遵规守法经营,有效地净化了全市清真食品市场。

㈡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管的简政放权工作。2013年以来,我委(局)按照“重心下移、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已有的清真食品管理监管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监管范围,大幅下放监管和审批权限。具体做法是:将原由市清真办直接管理的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分别调整为直接管理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范围调整后,下放幅度达到近70%。今年以来,我委又继续下放部分监管权限。除银川市三区范围内高校、区属医院、区(市)行政机关内设清真食堂,区、市大型会议定点接待宾馆(饭店),综保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仍由市清真办直接监管外,其余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由辖区民宗局进行准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优化调整清真食品监管范围和审批权限,充分调动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益和水平。

㈢认真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剥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工作有关要求,除清真食品管理保留的11项行政职权事项外,对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明确要求取消的涉及清真食品管理行政职权全部予以剥离;对交由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真食品准营证核发审批事项已于11月移交,并在申请人前来申请时予以告知。

㈣全力支持县(市)区抓好行政职权的落实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市和县(市)区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并对各(县)市区加强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如何抓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办理投诉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及时做好交接。市清真办及各县(市)区民宗局按照新明确的监管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户)依照其当前的发展状态进行认真梳理,凡超出管辖范围的按照规定向新的监管单位进行移交。

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以及执法责任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落实,做到工作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切实规范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人员行为,坚决做到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做出处罚决定在后。

三、存在的问题

㈠清真食品监管力量不足。目前,三个城市区和贺兰县民族宗教部门有清真办,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灵武市还没有设立清真办,更无专门管理人员,造成清真食品监管压力大。

㈡擅打“清真”标识的现象治理难度大。我市清真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清真食品行业开业、停业现象频繁,人员流动大,一些企业、媒体、网站不经审查,擅自刊登或发布有关“清真”食品方面的信息广告,误导穆斯林消费者,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按《条例》此事应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协调有难度,管理不畅通。

㈢缺乏清真食品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目前穆斯林群众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而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外来包装的清真食品品种繁多,特别是市场上流入的外省市冷冻禽类、肉类等食品是否“符合标准”较难辨别。执法人员无快速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手段,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加大检查力度,保障重要节点清真食品安全。继续围绕开斋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人员密集、清真食品管理薄弱的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对外来禽类产品、国外牛羊肉产品的来源流向、掺杂使假等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全市清真食品的安全可靠。

㈡开展培训、强化宣传,提高清真食品管理能力。开展对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以及协管员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检查工作当中,做到随时宣传、随时解答。继续开展清真食品政策法规“六进”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举办我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协管员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环境。

㈢多管齐下,增强监管手段和力量。继续完善清真食品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和各县(市)区清真食品监管部门协调联系,做好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与银川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对其新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完善行政审批审管信息互动平台,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好各监管环节的衔接,加大监管和问题查处的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益。

㈣加大执法力度,破解监管难度增大难题。把好市场准入关口,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准营证》申办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敏感时段、敏感地方的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国外进口“清真”牛羊肉等食品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顶格处罚。积极、妥善回应群众投诉举报的擅打“清真”标识、“清真食品不清真”等问题,为穆斯林营造放心健康饮食环境。

㈤完善基础工作,破解管理服务能力不强难题。

(1)、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两篇)

(2)、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三篇)

(3)、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精选

(4)、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5)、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汇报

(6)、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7)、2022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汇总

加快以清真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清真食品监管网、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为主要内容的清真食品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机制,借助O2O(线上线下相结合)先进模式和互联网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监管、政策公开、公众查询、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执法巡检互动和对外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随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清真食品的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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