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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知识【船员朋友们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和38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船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船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船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船员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船员人身安全的,船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拖欠船员工资,船员该怎么办?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船员工资,船员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拨打劳动监察投诉咨询热线投诉;船员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船员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船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船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四、我已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扣押了我的证书怎么办?

按照“11规则”第五十条规定: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如果公司扣押船员证书,船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反映情况,请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解决。

五、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员在船服务最长时间为多久?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 A2.5.2 (b) :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这段时间应少于12个月。即船员如果已在船服务12个月则有权向船东提出遣返要求。

六、海员与公司存在纠纷,海员单方面解约了,公司是否会注销我的海上服务资历?

海上服务资历是由海员上下船刷卡或由船员外派单位报备产生的,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公司无权注销海员的个人海上服务资历。

七、如何查询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体检机构的资质取得情况和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推荐使用下面方式查询: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cyxx.msa.gov.cn/)进行查询。

2、登陆个人微信界面搜索“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号,可关注“幸福船员”微信服务。通过“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可以查阅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海员体检机构信息。

3、通过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查询或核实

八、海员本人未注册海船船员电子申报平台,本人注册时,发现已被注册,如何处理?

海船船员电子申报平台遭他人注册,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海事局船员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和密码重置。

九、船员一次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如何进行违法记分?

船员一次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分值。

十、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时发生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等该如何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应该受法律保护。船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合理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是有意外保险的,发生工伤时,船长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或其指定人员安排就医以及后续的索赔事宜。公司有义务为你协调处理就医以及索赔有关事宜,当然,就医和索赔应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的,船东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外出就医的膳食和住宿费用、在船期间的全额工资、离船后一段时间内(受伤之日起不少于16个星期)的全额或者部分工资,如果由于受伤导致残疾,还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或者集体协议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一、现在船员合同期一般为八个月,如果外派公司让船员超合同期服务,船员应该怎么办?按照《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定:在船连续工作八个月是符合要求的。如超出合同期服务船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咨询;如双方自愿超出合同期服务的,应重新签订合同。同时《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还规定,船员在船服务期超过12个月享有要求遣返的权利。

十二、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每月扣除我的部分工资作为担保金是否允许?不允许。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担保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船员服务机构不得克扣船员用人单位、船员用工单位按照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支付给船员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十三、我与公司已解除合同,为什么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劳动合同仍为有效?船员服务机构与船员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管理协议后应当通过船员电子申报平台进行报备,请与该船员服务机构联系,提醒机构及时如实报备。

十四、我不想在这艘船上工作了,但跟船东沟通,船东都不同意下船,也不给我办理解职,我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不想在船上工作,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履行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并由船长在船员服务簿中如实记载。按照规定由公司或者个人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解职。

十五、我发现任职职务有错误的,我需要去哪里更改资历,且需要准备什么?船员任职/解职信息是船员上/下船动态的真实记录,原则上不得修改。对于确有证据需要修正的,由派出单位或船员本人填写《船员任职/解职信息修正工作单》,向相关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修正申请。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船员任解职管理工作的通知》(海船员〔2015〕458号)执行。

十六、由于船员违法记分被依法扣留适任证书的船员如何取回适任证书?被扣留适任证书的船员经相应考试合格后,海事管理机构发还其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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