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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入口

上海海事大学根据2015年学校官网介绍,学校开设有45个本科专业,10个高职专业。有20000余名全日制学生,其中有本科生17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3000余人。有1000余名专任教师,其中有教授15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约58%。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入口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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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wc.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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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简介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33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家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08年上海海事大学主体搬迁临港新城。2009年学校举行百年校庆系列活动。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

学校设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工程),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46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高职)专业。拥有1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万吨级集装箱教学实习船“育锋”轮,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2015年,年度科技总经费达到2.8亿元,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学院(设中荷机电工程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理学院、徐悲鸿艺术学院、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等二级办学部门。在21000余名学生中,有本科生17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3500余人,留学生600余名。在11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6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约53%。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大量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学校2013年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和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将自贸区建设与供应链研究有机结合,以提升自贸区产业链建设水平,促进自贸区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转型发展,同时推动政府监管职能的转变。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采取国际上先进的商学院运作模式,与全球优秀教育机构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航运金融教育品牌,构筑具有影响力的航运高端人才输出基地。

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虹口区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心挂靠上海海事大学,是国际航运业发展的研究和咨询机构,为政府和国内外企业与航运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是上海市教委首批建立的“高校知识服务平台”之一。 ,市教委将该平台挂牌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与境外70余所姐妹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学生交换等。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挪威船级社等国际知名航运组织/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自2010年起开设“国际班”,邀请美国、韩国、波兰、俄罗斯、德国等国家航海院校的学生来校学习“航海技术”“航运管理”等专业。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本科教育项目,并开始在非洲招生,这是上海市地方高校第一个颁发中国高校本科文凭的海外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注:最后更新时间10月)

教务处部门职责

教务处是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和高职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并拟制学校本科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以及教学和教学体制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经学校教学与专业发展委员会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协同学生工作处制订年度招生计划;

二、组织落实上海市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三、组织国家级、上海市特色专业申报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考核等有关文件和规范的制订修改、实施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教学实习的计划、经费和归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科生排课工作及教室的调度与教学秩序规范管理工作;

七、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包括本科生期末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考试日程,检查考场纪律,负责核实并会签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拟处理意见;

八、负责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研讨,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

九、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十、负责本科生毕业生资格与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发放和管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负责督促各学院加强教学秩序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教学信息;组织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负责教学质量专家评估组工作,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师进行师德、教风、教学工作的考核和评优表彰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学校各级各类课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教学研究交流活动,组织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的评选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学校教材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教学要求,负责教材的出版供应工作;

十五、负责推行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应用;

十六、负责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家讲座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跨校辅修、选修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质量目标、职工培训计划,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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