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于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海南省惟一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海南医学院青果系统 海南医学院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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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招生办)工作职责
教务部与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全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及招生计划的落实。下设:教务科、招生与学籍科、考务科、实践教学科、教材科五个科室及教务部办公室(部设)。
一、执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和落实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教学改革计划、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工作计划。
二、执行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决议,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
四、负责制订各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提出优化专业设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各院、部(系)制(修)订各专业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并检查和总结执行情况。
六、负责学校课程建设工作。
七、组织全校教务工作,负责全校各专业、年级教学任务及校历的下达和开设课程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组织教学检查、教学评估,配合质控办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九、负责组织进行各项教学奖励、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比、评选和申报。
十、负责数字化教学的规划及全校大、小教室的协调使用工作。协助教学用房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十三、负责普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普招本科生学籍资格审查、新生及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学士学位授予等。
十四、负责各种考试的管理及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考风、学风和教风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和管理普招本科生实验教学、生产实习以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发放和清库管理等工作;协助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开展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与交流工作。
十七、配合做好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及聘任、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十八、配合做好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十九、积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办学历史
1947年林筱海先生创建私立海强医事技术学校。1948年宋子文先生任第一任董事长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创建。1951年3月,私立海强医事技术学校和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而成的海南医学专门学校。1952年改称海南医学专科学校。
1953年5月,海南医学专科学校中级部和海南人民医院附设护士学校合 并成立广东省第八卫生学校,同年11月改称广东省海口卫生学校,医专停办。1958年9月,在海口卫生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复办海南医学专科学校,设医疗专业,学制三年。1962年,海南医学专科学校暂停招收大专生,只招收专科生。1965年,恢复招收医疗专业大专生。
文革时期,学校停止招生。1970年6月改名为海南行政区卫生学校。1972年10月复办海南医学专科学校,设医疗专业,同时招收中专检验班。1973年创建附属医院。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全国高考恢复,1977年到1979年,学校招收了三届五年制临床医疗专业学生。1980年起,不再招收中专生,暂停招生本科生,只招收专科学生。1983年起,恢复五年制本科招生,8月,海南医学专科学校并入海南大学,称海南大学医学部。
1989年1月,海南大学医学部从海南大学分出,成立海南医学院(筹),增设医学检验、口腔学专业,学制三年。1993年7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海南医学院。199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4月16日,中共海南医学院代表大会招生,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一节委员会和纪检会。1996年、1997年经海南省卫生厅批准,将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和海南省人民医院分别设立为学校的附属医院,即附属新华医院和附属人民医院。1997年5月,国家教委批准确认学校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院校,同年,增设护理学专业。
2000年7月19日,校本部搬迁至城西校区。2003年,教育部确定学校为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2004年起,学校相继与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6年,学校开办留学生教育。2007年,学校全面启动申办医药大学行动计划。2008年,学校举办60周年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