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教务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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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教务管理系统(三)
关于期初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保障新学期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了解各教学单位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依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学校组织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2、教师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和上课准备情况;外聘教师落实情况。
3、学生教材发放情况;
4、学生上课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场地的落实情况;
5、高年级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落实情况;
6、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秩序检查情况。
三、具体要求
1、要求新学期开学上课前,各教学单位做到“两个落实”,即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位教师、上课时间地点落实到每个班级学生,确保教师明确教学任务、学生在新学期上课的第一时间找得到教室、实验室等地点。
2、要求各任课教师认真备课,认真安排好各教学环节,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为学生提供充实精彩的第一课。
3、要求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教学各环节正常运行。
4、学校组织校级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到全校各教学楼进行教学秩序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
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
商丘教务管理系统(四)
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程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经常性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是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职责,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教学计划
第一条 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教学计划应体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反映专业教学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等方面的关系,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商丘教务管理统】
第三条 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培养目标;②学制;③课程设?;④时间安排;⑤课程比例结构;⑥教学计划运行表。其中课程设?是教学计划的核心。课程设?应遵循循序渐进、优化课程比例。理论联系实际、增强适应性等原则。
第四条 教学计划的制订必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并由系主任具体负责,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教学计划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局部的开设顺序和教学时数的调整,须经系(室)主任提出,教务处同意。课程门类的增减和培养规格的变动,须报院长批准。
第二章 教学大纲与教材
第六条 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每门课都必须有教学大纲。大纲可参照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系(室)认定后使用,也可参照使用教育部组织制定或推荐的教学大纲。
第七条 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①课程的目的与任务;②课程的基本要求;③课程的内容与重点、难点;④学时分配;⑤实验内容与学时分配;⑥教材与参考书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