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广州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一)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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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广州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二)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c.gzauto.edu.cn/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主办方华南理工大学是国家211、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坐拥天狮岭,比邻天马河,校园内地势蜿蜒起伏,建筑错落有致;绿树成荫,花香流溢,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被学生称为广州最美的大学之一。
华工广州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三)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4版)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2014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达到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二级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7至9人组成。该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受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或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全班学生85%以上出席推选产生)出的5至9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群众参与率不得低于50%)。
二、本科学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并预先通知公示时间和方式。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要求解释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一。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六)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公示,公示期均为1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体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