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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www.easc.sh.cn

2008年3月18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上海市建立教育督导制度20周年座谈会暨“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上海市教育行政执法事务中心”揭牌仪式。时任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翁铁慧为“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行政执法事务中心”成立揭牌。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编: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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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吐绿,柳丝轻扬。3月13日下午,上海市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动员培训会在上海市教育督导中心隆重召开。市教委督导室副主任周飞、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主任毛爱群、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副主任李如海、市教委基教处副处长黄宗逵、体卫艺科处相关同志以及浦东、长宁、虹口、闵行、宝山、金山六个样本区分管教育局长、督导室主任、招办主任、基教科科长、信息员等出席会议。会议由毛爱群主任主持。

会上,督导中心教育督导部高臣老师围绕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校长及教师问卷调查、体育测试系统等三个内容展开培训,介绍了2018年监测工作概况,说明组织工作的重点、讲解监测实施工作材料及辅助手段如何运用,并提醒现场数据采集要点。

毛爱群主任表示,上海在各区的通力合作下,已经连续三年荣获教育部的省级“优秀组织奖”,希望今年的六个样本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上海市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努力。同时,他对各区实施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各样本区要做好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区督导室、基教科、体卫艺科、区招办、教研室等多部门联动的优势;第二,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第三,要认真组织学习 “五本工作手册”,严格执行监测程序,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周飞主任指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事关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大数据的完整性、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方针的有效参考,为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二是加强队伍管理,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参与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本地义务教育实施部门和现场工作的监管,指导参测学校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组织开展工作;四是保障工作经费,要确保监测工具配备到位,确保监测各项准备及现场测试组织工作扎实开展、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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