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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人:宋平昌
负责文秘、外事、接待、会务、档案、局机关后勤、安全保卫、生活福利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中小学档案、保密工作;监督中小学(幼儿园)配套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党建、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反邪教宣传教育、转化和控制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和市直学校教职工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和考核工作。
(二)人事股(挂教育工会牌子)
负责人:区志江
负责教育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按岗位需要进行公开招聘教师;负责全市初中以下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教师、校长的考核培训工作以及协助局党委做好教育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学历达标的实施工作。承办教育工会事务。
(三)计财股
负责人:区静涛
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学校财政拨款具体分配工作,整治乱收费;指导和协调全市学校的基本建设;负责全市学校校舍规划、建设、安全使用;负责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勤工俭学和局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教育股(挂行政审批服务牌子)
负责人:易敏 骆鹿
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学的学制及课程计划等工作;指导和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负责本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核和年检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德育骨干队伍的建设和团队工作;推进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家长学校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及社区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办学单位的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负责人:林国胜
拟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督导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督导全市“两基”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学校教育工作,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工作;督导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六)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人:吕坚强
负责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指导小学学业考核。
(七)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负责人:彭智华
做好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和监督;做好教学常规装备、信息化装备、图书装备工作;做好教学实验室场、功能室场的规划、装备、配置、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地址:鹤山市前进路3号 联系电话:888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