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身体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件后方可参加报名。少年班考生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取得资格证件后向所在中学递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出具证明后,持相关资格证件、申请书、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或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一种考试类型的报名号,可以凭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凭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考试。中职生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报考,不得兼报。具体相同或相近专业请参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发布的《湖北省技能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五)无我省高中阶段学籍由外省迁转户籍到我省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须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前,即2015年11月9日前办理好我省正式户籍,方可在我省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网上报名按科类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8日,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时段: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网上报名第二时段前9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最后2天全省考生报名或查看核准、修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时 间 | 市、州名称 | 预计人数 |
2015年11月20日 | 宜昌市 | 2.4万 |
2015年11月21日 | 黄石市、十堰市 | 3.4万 |
2015年11月22日 | 襄阳市 | 3.5万 |
2015年11月23日 | 武汉市 | 5.2万 |
2015年11月24日 | 鄂州市、孝感市、潜江市 | 3.8万 |
2015年11月25日 | 荆门市、咸宁市、天门市 | 4.3万 |
2015年11月26日 | 荆州市、仙桃市 | 4.8万 |
2015年11月27日 | 黄冈市 | 4.9万 |
2015年11月28日 | 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 4.1万 |
2015年11月29日?11月30日 | 全省各市、州 |
三、报名地点
(一)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报考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本着既方便考生又适当集中的原则设立报名点。报名点只能设立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每个报名点接收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须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不能设立报名点。各种补习学校和培训学校不准设立报名点。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名点只可接收学籍在本校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收往届生报名。往届生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往届生实际数量指定一至两所报名点(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除外)接收往届生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拟设定的报名点须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审定的报名点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备案。
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为考生提供必需的设备和材料。
(二)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是跨市(州)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