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报名时间4月25日至27日,填报志愿时间6月9日至12日,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及泉州一中“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时间:7月17日上午。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城东中学等五所中学面向市区招生及市区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24日。
学校不得阻止考生报考别校
在市区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或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市区的省一级达标高中,但回原籍参加中考的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考生,不能填报定向生的志愿。
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填报提前批师范类五年制专科2所学校(或2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2所学校(或2个专业)的面试。报考中等职业教育需测试、面试、口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在该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市区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志愿分统招、定向两栏填报,其他省达标高中的志愿只统招一个栏目填报。每一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不能报考。
普通高中分四个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为:“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等中学”录取,已被该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其他省达标高中录取,民办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在招生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志愿优先原则,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c级以上,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定向生录取先降分数后降等级
定向生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
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在降分数、降等级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按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