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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将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3日进行,为了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组织

总主考: 许军

考务主任:李文有

考务副主任:陈学红 裴兴林 刘全明 付尚军

巡视员:顾建勤 屈长荣 王成华 韩 梅 孙 冻

刘月琴

工作人员:王培智 罗建军 刘建忠 张丹丹 张琦 杨文龙 李聪

二、时间安排

1.思政课:2016年1月9日 8:10-10:10。

2.《人文素养》:2016年1月9日 10:30-12:30。

3.素质拓展课: 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10日。

4.专业考查课: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

5. 无纸化考试科目: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

6.专业考试课: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3日。

三、工作安排

1.2015年12月28日前各教学系上报考试安排。

2. 所有教学任务于2016年1月9日之前结束(如在第20周仍有教学任务的系部请尽快安排补课)。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人文素养》课程考核由基础教学部上报课程考核方案及相关试卷,各教学系安排监考教师及考场,考试前到图书馆文印中心领取试卷。《素质拓展1》和《素质拓展3》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素质拓展课程标准》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各系试行无纸化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系部自行联系机房,确定时间进行考试。

4.2015年12月30日前,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及学生实际情况设置成绩构成比例,交课程所在系部教学干事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中设置完成综合成绩的构成方式(注意:一定按照上课班级来设置)。一般各科(除思政课)成绩构成按照以下方式任选一种,特殊情况请与教务处张丹丹联系。

(1)综合成绩=平时成绩20%+期末成绩80%;

(2)综合成绩=平时成绩20%+期末成绩30%+实践(设计、实验等)50%;

(3)综合成绩=平时成绩20%+期末成绩50%+实践30%。

5.各系于2016年1月14日-15日期间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提交,1月15日17:00前完成所有成绩的上传工作,届时将关闭成绩提交系统并审核成绩。系统关闭后,教师及系部无法上传成绩。

6.文本总成绩册于2016年3月2日前一式三份加盖系部公章上报教务处张丹丹老师。

7.2016年1月15日下午学院对学生发布成绩,学生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web端自行查看学业成绩。

四、试卷命题要求

1.各系部考试命题严格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命题要求》执行,严把命题质量关、试卷审核关,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试题的导向要符合当前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要重视综合性、应用性题目,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命题应以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本课程的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应准确、全面,从整体上控制知识性内容和应用能力培养的分数比例。

4.题型应根据课程特点进行恰当选择,一般应不少于五种。要多角度考察学生对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做到题型多样、结构合理。

5.要认真落实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领导三级试卷审核制度,对试卷命题的题型、题量、比例、结构、卷面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改,保证试卷不出纰漏。对因题量不足、试题偏易等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及考试各环节的指导。

2.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对考试命题、试卷审核、印制及保管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做好考试各环节的保密工作,杜绝试题泄漏。任何人不得向学生透露和暗示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违反者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3.各系要扎实做好考试的监考培训工作,严明考试纪律,以实现学风的根本好转。

4.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提交页面没有姓名的学生,任课教师需将成绩汇总后报系部教务干事统一记载,由教务干事统一到教务系统后台录入。

5.2016年1月15日17:00前未按时上传成绩的科目,成绩以考试不及格对待,责任由相关教师承担。

6.任课教师对上交的学生学业成绩负首要责任,按照所上课班级实有人数录入成绩;录入成绩页面名册中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含流失学生),在备注栏中选择“缺考”记载;考试作弊的学生在备注栏中选择“作弊”记载。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由所在系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7.成绩录入要准确,确因特殊原因更改(如漏登、误登、加分错误等原因),由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一星期内提出书面申请,系部主任审查试卷并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汇总,主管院长签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望各教学系部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严把考试关,认真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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