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以下为您带来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入口,欢迎浏览!
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简介
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受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保定市主城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高效、便民、规范、统一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中心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具体事项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上述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各类登记。
中心具体的工作为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三)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建设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建成市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四)维护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
(九)负责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流程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核对后的复印件);
3、原不动产权利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批准用途改变的文件(原件或核对后的复印件);
5、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事人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价款和税费缴纳证明(原件或核对后的复印件);
6、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应提交土地出让金价款和契税缴纳凭证;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三、法定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告期1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8]924号)
2、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
3、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监督电话:208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