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保障网查询入口怎么登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南宁住房保障网查询入口,欢迎来查询!
【拓展阅读】
首次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提取里面的余额?
答:职工购买非保障性住房的,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0771-12329。
三、我月交公积金188元(公司十个人),月工资3500元,我爱人不交公积金,我能贷款买第一套房吗?能贷多少金额?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我中心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需要根据职工个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年龄、信用状况、购房金额、首付金额等具体情况综合评价,详情请带上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到我中心各业务网点咨询。
住房保障常见问题
1.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农村家庭的住房救助,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及住房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政策。
2.住房保障的方式
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
■住房租赁补贴,是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自主在市场租赁住房,由政府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的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保障性住房,并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3. 住房保障对象
申请住房保障对象为:
■本市城区城镇居民居住满3年以上,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在本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外来务工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无房或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学生;
4. 保障性住房来源
■主要包括
(一)政府出资建设和购买的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三)企业或者其他机构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四)住房保障部门管理的国有经济租赁住房(直管公房);
(五)政府现有公有住房中腾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划转的住房;
(六)社会捐赠的住房;
(七)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5.住房保障的申请和核准
■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的原则。
■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由户主或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等信息。
■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负责申请受理、初审;
(二)由公安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户籍和人口认定;
(三)由产权登记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自有住房状况认定;
(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进行社会保险缴纳认定;
(五)由民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收入认定和婚姻状况证明;
(六)由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
(七)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