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平台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 玉林师范教务系统入口官网

 玉林师范学院是桂东南地区一所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45年,原名广西省?林师范学校,1952年改名玉林师范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玉林师范专科学校、玉林市教育学院、玉林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玉林分校,合并为玉林师范学院。下面是大家整理的玉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 玉林师范教务系统入口官网,供大家参考。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 玉林师范教务系统入口官网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 :http://210.36.247.31/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关于做好玉林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总结及材料存档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的先进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下一年度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水平,为审核评估做好准备,现要求各二级学院做好2013级本科、2014级专科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工作总结及材料存档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按时上交以下材料(电子稿,以下材料统一使用word文档文件制作,见附件):

一、2016-2017学年的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包括具体做法、存在问题、特色和今后的做法等,要求3000字以上)。

二、撰写本学院2016-2017学年使用教育实习平台指导学生实习及进行实习教学质量监控总结。总结包括1.完善用户信息管理情况:学生(实习生)、教师(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科教师)、实习学校、院系管理等。2.完善实习信息管理情况:实习组管理、编队实习审核、自主实习审核、分配学生到实习组、实习任务布置和管理等。3.完善实习资源管理情况:在线答疑管理、实习任务布置、学生实习成果管理、考核评价等。

三、各班实习生人数和优秀实习生名单样式,见附件2和附件3,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除了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外,也必须完成在玉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平台进行与实习小组成员互动交流、互助评价和提交作业以及成果的任务,表现良好。

四、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和附件5。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办法:除参照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外,优秀指导老师必须很好地完成网络指导任务,完成本人所指导实习生在玉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平台上要求的管理内容。每个二级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实习学生人数的1.5%。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稿通过OA办公系统交教务处实践科朱羽林处。

五、二级学院需存档材料:

实习材料归档要求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归档。

(一)教师教育专业实习纸质材料归档要求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计划或方案;

3.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内有实习学校安排);

4.校内外指导教师名册、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6.使用完善教育实习平台总结;

7.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8.校、内外教师教育实习指导记录本;

9.与基地学校开展各种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课外活动设计方案、实习总结、教育调查报告等。

11.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12.自主实习师范生有关实习材料;

13.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二)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实习纸质材料归档要求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计划或方案;

3.二级学院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内有实习单位安排);

4.校内外指导教师名册、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6.使用完善教育实习平台总结;

7.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8.校、内外教师教育实习指导记录本;

9.与基地开展各种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实习设计方案、实习总结、教育调查报告等。

11.专业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12.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教育实习指导记录簿》、学生个人实习相关材料(实习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成绩、《教育实习册》、《教育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册》、《专业实习鉴定表》等可以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要求设模板自行进行印制。以上材料以学年为单位,分专业、年级在二级学院存档。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所属的各专业本学年进行的其它的各类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参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名单

4.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5.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实习指导工作管理,激发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评优对象为我院参加毕业生实习指导工作的教师,其中带队集中实习的指导老师优先评优。

二、评选条件

1.实习指导工作计划周密细致,准备充分,试讲期间能悉心指导学生,当期指导实习学生人数在15人以上。

2.在实习指导过程中,认真负责,坚守岗位,能全程指导和管理实习生的实习,积极主动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并及时填写相关材料。为人师表,受到实习单位及实习学生的一致好评。

3.所指导的实习学生或实习小组能按学校要求圆满完成各种实习任务,包括积极利用教育实习平台,开展互动交流、提交教学成果等任务,无违反纪律或影响学院声誉的不良现象。

4.能利用学校教育实习网络平台,对所指导实习生进行远程指导,与学生互动交流、布置任务、开展考核评价,效果良好。

5.实习结束后,及时批改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对实习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与总结,并按要求及时收集和上交《教育实习册》、《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指导记录簿》、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三、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有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或指导教师自荐,并填写《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自荐)表》(见附件)。

2. 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各教学单位进行三天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实习学生人数的1.5%。

3.教务处将根据实习检查、实习学校反映情况及公示情况,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本年度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4.遴选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需撰写一份实习工作总结交到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汇集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出版。

五、奖励

获评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者,由学校颁发《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附件2

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

序号学院班别实习人数实习年份备注

附件3

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名单

学院名称(共人):

班级名称:

具体名单(人):

班级名称:

具体名单(人):

班级名称:

具体名单(人):

附件4

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序号学院教师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实习年份

附件5

2016-2017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学单位: 填报时间:

姓名 性别 职称

指导实习时间及地点

指导实习人数

实习指导先进事迹(包括网络指导)

所在教学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大家都在看